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2013-2015年)协议定点供货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2013-2015年)协议定点供货招标公告


楚雄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2013-2015年)协议定点供货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楚雄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楚雄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2013-2015年度办公用纸、定点印刷、办公家具、文件柜、档案柜、保险柜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C(2013)第22号。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4个包,投标人可对以下的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按标段(即分包名称)逐笔缴纳保证金,不允许几个标段合交一笔投标保证金,即一张银行进账单只能对应一个标段。
A包:2013-2015年度办公用纸;
B包:2013-2015年度定点印刷;
C包:2013-2015年度办公家具;
D包:2013-2015年度文件柜、档案柜、保险柜。
三、服务合同期限:二年,即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楚雄市城主城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地;
(7)具有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及办公家具代理资格或销售授权;
(8)办公用纸限楚雄市区有常年经营门市的供应商;
(9)定点印刷限楚雄市内印刷企业;
(10)办公家具、文件柜、档案柜限楚雄市区(含东瓜、万家坝、富民)设有常年经营门市或生产工厂。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转帐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分包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2)申请人应在开标前1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财务室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
帐号:****************3
(1)投标人必须按标段(即分包名称)逐笔缴纳保证金,不允许几个标段合交一笔投标保证金,即一张银行进账单只能对应一个标段。
(2﹚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
(5)投标报名截止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截止时间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报名并无偿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科无偿拷取。
3、考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8:30时
2、开标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8:30时开始
3、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在法定时间内的变更、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均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 系 人:李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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