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采购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采购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
二、任务书编号:HHZFCG2013-71
三、采购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021000 联系人:张洪 联系电话:137*****950 地址:海拉尔区扎兰屯路75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邮政编码:021000 联 系 人:王霞 姜向伟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传真)
地 址:海拉尔区礼拜寺路4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一楼)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共一包(最高限价:126万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包括200万元)以上具有投标资格;
(2)提供近三年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产品类似的业绩,以购销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
(3)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以上1-4项资质原件,如投标现场未提供原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单位。
七、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7月5日起至2013年7月22日。
参与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后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投标。文件可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联系索取或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盟市招标信息中查询后下载。
八、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10%无质量问题一年付清。
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中心指定帐户,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公司的名称相符(未中标的竞标供应商我中心只按汇款单上的公司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我中心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开户银行: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鑫达支行(投标保证金)
帐  号:130*****290********000 行号;********0313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2013 年7月22 日17时30分前
十一、投标商签到截止时间:2013年7月 29日17时00分前(提前一天到采购中心签到)。
已通过资格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签到登记。
投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开标大厅
十二、开标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时
十三、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开标大厅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礼拜寺路4号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采购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采购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二、任务书编号:HHZFCG2013-71三、采购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021000联系人:张洪 联系电话:137*****950 地址:海拉尔区扎兰屯路75号四、采购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邮政编码:021000联 系 人:王霞姜向伟联系电话及传真号:****-*******(传真)地 址:海拉尔区礼拜寺路4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一楼)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共一包(最高限价:126万元)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包括200万元)以上具有投标资格;(2)提供近三年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产品类似的业绩,以购销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3)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4)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以上1-4项资质原件,如投标现场未提供原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注: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单位。七、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7月5日起至2013年7月22日。参与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后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投标。文件可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联系索取或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盟市招标信息中查询后下载。八、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10%无质量问题一年付清。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中心指定帐户,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公司的名称相符(未中标的竞标供应商我中心只按汇款单上的公司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我中心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开户银行: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鑫达支行(投标保证金)帐 号:130*****290********000 行号;********0313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2013 年7月22 日17时30分前十一、投标商签到截止时间:2013年7月 29日17时00分前(提前一天到采购中心签到)。已通过资格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签到登记。投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开标大厅十二、开标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时十三、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开标大厅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礼拜寺路4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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