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1-05-27

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7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XC-2021CS-0525

2、项目名称:安利咸宁大健康智创园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2419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46543平方米,其中:办公楼维修改造建筑面积3840平方米,钢结构生产车间及内装建筑面积22192平方米(双倍计容面积),钢结构仓库及内装建筑面积19200平方米(双倍计容面积),公用工程房及内装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门卫房及内装建筑面积121平方米,地下构筑物面积1156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74个(其中中小车位31个,货车位43个),并配套完善小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GMP建设等其他辅助设施。总投资约14211.04万元。

5、预算金额:

包1:55万元。报价方式:采用优惠率报价,不超过按《鄂价房服(2008)20号》文件计算标准的45%;

包2:45万元。报价方式:采用优惠率报价,不超过按《鄂价房服(2008)20号》文件计算标准的45%;

6、最高限价:

包1:55万元。报价方式:采用优惠率报价,不超过按《鄂价房服(2008)20号》文件计算标准的45%;

包2:45万元。报价方式:采用优惠率报价,不超过按《鄂价房服(2008)20号》文件计算标准的45%;

7、采购内容:

包1:基坑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设备安装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

包2: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

8、合同履行期限:与工程同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包1: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设备安装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

4.1.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交的营业执照上具有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4.1.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能响应满足省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1.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1.4供应商近3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5万元的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1.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提供四个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1.6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省内检测机构应在省检测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1.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4.2、包2: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

4.2.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交的营业执照上具有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4.2.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能响应满足省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4供应商近3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万元的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提供四个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2.6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省内检测机构应在省检测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2.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下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⑥业绩证明材料。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6月7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3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6月7日9点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3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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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bhxc.com.cn/(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高新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86号

联系方式:黄工 18671163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联系方式:徐工 18671500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18671500217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检测服务 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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