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环境监测站“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对“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3G04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
01包 | 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 | 1套系统 | 1970.9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6.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正品行货;
6.3投标人所投主要仪器必须有生产厂商代理授权书,主要仪器提供计量器具许可证明材料。主要仪器包括: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黑碳检测仪、大气有机碳元素监测仪。
6.4投标人站房建设、防雷工程必须有资质认证。
6.5主要仪器生产厂家需具有ISO9001,ISO14001认证;
6.6分析仪器必需具有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认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递交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七、投标供应商的计算:本次采购项目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产品,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 7月 26 日 9 :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十、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
传 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
履约验收咨询电话:****-*******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鞍山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文件招标项目名称:鞍山市环境监测站“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AGJCG2013G042编制文件单位: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评标方法附 件:1.投标人须知2.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招标公告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对“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3G04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包号产品名称数量采购最高限价(万元)01包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1套系统1970.9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5.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6.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6.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6.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正品行货;6.3投标人所投主要仪器必须有生产厂商代理授权书,主要仪器提供计量器具许可证明材料。主要仪器包括: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黑碳检测仪、大气有机碳元素监测仪。6.4投标人站房建设、防雷工程必须有资质认证。6.5主要仪器生产厂家需具有ISO9001,ISO14001认证;6.6分析仪器必需具有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认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特别提示:投标人在递交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五、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六、报名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七、投标供应商的计算:本次采购项目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产品,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八、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 26 日 9 :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十、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鞍山市环境监测站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
****-*******履约验收咨询电话: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概述为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6样品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样品7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包号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包号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011970.9说明:1.超过每包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最高限价的1%。3.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3日内汇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须在汇款单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如项目分包需注明所投包号。开标当日投标人须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凭汇款单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4.收取保证金的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226房间。5.收款单位: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7.银行账号:
****************0808.联系电话:
****-*******8评标委员会人数共5人,为技术、经济类专家。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资格审查在评审时进行。11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2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投标人须知38.询问和质疑。13质量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清。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项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装订顺序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1-1投标文件的封皮21-2投标文件的目录31-3 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2-1经过上年度有效年检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招标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2-3资质及认证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4项目业绩或者案例要求:辽宁省内至少一个合同包需提供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提供2-5投标产品的品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不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产品样本或彩页、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功能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之一,正本中提供原件)需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其它2-7符合性证明材料投标函53-1开标一览表63-2分项价格表73-3设备价格明细表83-4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 93-5技术方案(不需提供)制造厂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包号及产品名称:2、副本复印件3、经过上年度有效年检 不需提供投标产品(包号及名称:)的制造厂商资质及认证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产品(包号及名称:)的资质、认证、许可、入网、检测报告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样品:不需提供其它其它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最低评标价法)4-1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投标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格式1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收件人: 投标文件(正本)所投包号:第 包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收件人:投标文件(副本)所投包号:第 包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收件人: 开标一览表所投包号:第 包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收件人:投标产品光盘(U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光盘或U盘)所投包号:第 包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月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格式2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格式3投标文件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1.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2.1投标函………………………………………………………………所在页码2.2开标一览表…………………………………………………………所在页码2.3分项价格表…………………………………………………………所在页码2.4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在页码2.5项目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所在页码……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 共 页,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格式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受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现委托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采购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名称:年 月日格式5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包号投标价(人民币 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一、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如果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五、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3)与采购单位、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附件二“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全部内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 格式6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投标报价交货/交付时间备注投标报价(大写)填表说明: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2.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投标报价”应同格式7 “分项价格表”中“总价金额”相一致。6.本表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须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标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一份,以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7分项价格表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分 项 项 目金额(元)产品价国内运保费税费其 它总价金额填表说明:1.“产品价”应同“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相一致。2. “其它”的内容包括检测等费用,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填报。 格式8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品目号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商名称产地单价报价……报价合计填表说明:表中的品目号、产品名称及数量应与“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的相应内容一致。 格式9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包号:01包分包产品名称: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备注1★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完毕,交付采购单位使用。2★交货/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直接将合同总价款的80%支付给乙方,半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行拨付。4★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5★质量保证期:详见技术参数6★保修期自测试验收合格起1年内,免费提供仪器调试期内的技术服务及耗材。7售后服务承诺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10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11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现场免费进行培训:详见技术参数要求其它 第一部分 自动站建设技术要求一、建设要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不采用软件VPN方式,而采用硬件VPN方式,以实现子站对城市、省和国家的三级同步直报。?使用质量有保障、稳定可靠、声誉好、能够满足同步实施传输的主流VPN设备。?监控系统软件必须无缝接入辽宁省现有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平台及国家总站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中标后必须提供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数据库,便于用户对数据库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利用。必须提供开放通讯协议,以保证仪器设备更换时,仪器供应商无障碍将同类仪器接入控制系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二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用户对系统的评价材料]。?本项目中标人必须能够或承诺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所有仪器均有停电后来电自启动功能、仪器故障报警功能和判别错误信息、仪器校准信息、停电信息、系统故障信息的功能,相关信息的数据记录应带有相应的特定标志;所有监测分析仪输出的数据应为标态下污染物浓度。?所有仪器均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采样装置的制作材料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干扰物质的材料。?系统子站能满足自动、连续、稳定的环境空气监测要求;具有各项资料(监测数据、系统设备运行参数、系统设备校准、维护及系统控制的相关数据)自动传输、远程自动和手动控制、诊断、远程校准、现场手动控制及故障显示、报警等基本功能。?系统须具备运行参数的双(多)向远程监控和系统性能的远程检验能力。系统可通过管理平台对系统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监测人员在管理平台可向系统仪器、设备发出远程指令,检查自动监测仪参数是否合格,并将结果实时反馈;能对校准是否达到质控要求以及数据是否合格做出判别,形成完整的校准记录;能对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对系统故障进行自动诊断。二、 仪器设备技术要求1、所有仪器设备除特别注明者外,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工作电源为AC 220V±10%,50Hz;(2)工作环境温度位于0~45℃;(3)工作环境湿度范围应在0~90%;(4)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5)标准值输出接口可采用0~10V等模拟方式接口,或RS232/RS485等双向数字通讯接口;符合MODBUS标准,并提供接口协议。相关技术说明书应对仪器的数字接口协议作出详细描述,应能使第三方根据该技术说明书的数字接口协议描述开发接口程序。(6)安装方式为导轨安装组合式标准机架;(7)各监测仪具备停电自恢复功能;(8)所有监测分析仪输出的资料应能够自动换算为标态下污染物浓度;(9)所有仪器均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10)整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应能满足自动连续进行正常、稳定的空气监测要求;具有监测数据自动传输;远程监控仪器状态、诊断仪器故障、操作和校准仪器;现场手动控制及故障显示等基本功能。整套系统的有效数据捕获率优于90%;(11)系统应附有单机和系统的中(英)文的安装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包括软件使用说明书);(12)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可靠,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13)数据传输能够采用有线(如电话线或光缆)或无线(如GPRS)方式。第二部分:仪器设备具体性能指标包号:01包产品名称:环境空气监测仪器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否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环境空气监测(以下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投标文件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所投产品技数参数)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采购项目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1二氧化硫分析仪(SO2)11台方法:脉冲紫外荧光法量程:0-1 ppm零点噪音:0.5 ppb RMS (60秒平均时间)最低检测限:1ppb(60秒平均时间)零漂 (24 hour):≤ 1.0 ppb跨漂 (24 hour):±1% 满量程线性:±1% 满量程重线性:≤2%响应时间:≤180S(从0上升到90%满量程)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超过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自动备份功能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2氮氧化物分析仪(NO-NO2-NOx)11台方法:化学发光法量程:0- 1 ppm零点噪音:0.20 ppb RMS(60秒平均时间)最低检测限:0.50 ppb (60秒平均时间)零漂 (24 hour):≤ 0.50 ppb跨漂 (24 hour):±1%满量程线性:±1% 满量程重线性:≤1%响应时间:≤180S(从0上升到90%满量程)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超过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自动备份功能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3一氧化碳分析仪(CO)11台方法: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量程:0-100 ppm零点噪音:0.02ppm RMS(30秒平均时间)最低检测限:100ppb零漂 (24 hour):≤± 100ppb跨漂 (24 hour):±1%满量程线性:±1% 满量程重线性:≤1%响应时间:≤180S(从0上升到90%满量程)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超过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自动备份功能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4臭氧分析仪(O3)11台方法:紫外光度法量程:0-1 ppm样品池双光池检测零点噪音:0.25 ppb RMS(30秒平均时间)最低检测限:2 ppb零漂 (24 hour):≤ 2ppb跨漂 (24 hour):≤±1%满量程线性:±1% 满量程重线性:≤1%响应时间:≤180S(从0上升到90%满量程)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超过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自动备份功能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5PM10颗粒物分析仪12台测量方法:光散射线法和β射线法加动态加热系统同步混合监测量程:0-10,000μg/m3最低检测限:5μg/m3流量:1m3/h =16.7lpm ±2.5%切割器及采样管:符合国际、中国标准;带智能化去湿系统。校准:带动态数字滤波器连续校准修正跨漂:0.02%(24小时)源:光学:IRLED(6MW,880NM); b:C-14(<100μCI)6PM2.5颗粒物分析仪12台测量方法:光散射线法和β射线法加动态加热系统同步混合监测量程:0-10,000μg/m3最低检测限:2μg/m3流量:1m3/h =16.7lpm ±2.5%切割器及采样管:符合国际、中国标准;带智能化去湿系统。校准:带动态数字滤波器连续校准修正跨漂:0.02%(24小时)源:光学:IRLED(6MW,880NM); b:C-14(<100μCI)7PM1.0颗粒物分析仪1台测量方法:光散射线法和β射线法加动态加热系统同步混合监测量程:0-10,000μg/m3最低检测限:2μg/m3流量:1m3/h =16.7lpm ±2.5%切割器及采样管:符合国际、中国标准;带智能化去湿系统。校准:带动态数字滤波器连续校准修正跨漂:0.02%(24小时)源:光学:IRLED(6MW,880NM); b:C-14(<100μCI)8气象6参数监测仪12套(1)风速量程:0-60m/s响应时间:250ms准确度:0-35m/s±0.3m/s 或35m/s-60m/s±5%工作温度:-52—60℃存储温度:-60—70℃串行数据接口SDI-12,RS-232,RS-485,RS-422,USB接口工作电压:5-32VDC(2)风向量程:0-360°响应时间:250ms准确度:±3°输出分辨率与单位:1℃(3)温度温度范围:-52℃~ 60℃ 20℃时传感器准确度:±0.3℃(4)相对湿度范围:0-100%RH准确度:0-90%±3%RH,90-100%±5%RH,输出分辨率与单位:0.1%RH(5)大气压范围:600-1100hPa准确度:在0-30℃时为±0.5hPa;在-52-60℃时为±1hPa输出分辨率与单位:0.1hPa ,10hPa,0.0001bar,0.1mmHg,0.01inHg(6)降水:降雨量、降雨强度降雨量:累计降雨量输出分辨率与单位:0.01毫米准确度:5%降雨强度:每十秒后采集一分钟的连续平均观测值范围:0-200mm/h输出分辨率与单位:0.1mm/h冰雹:集中表面积的累计数量输出分辨率与单位:0.1采样数/c㎡,1个采样数冰雹持续时间:只要探测到冰雹,立即计算每十秒的增加量输出分辨率与单位:10秒冰雹强度:每十秒后采集一分钟的连续平均观测值输出分辨率与单位:1采样数/c㎡小时,1采样数/小时9城市环境摄影系统11套1 设备用途: 主要用于室外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和室内安保实时摄像监控2 配置要求:数字摄影分室外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系统和室内安保实时摄像监控系统两部分3 技术参数及要求:3.1 所购仪器的技术指标及参数均应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国家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的通知》总站气字[2012]154号文件附件第七条要求;3.2 本次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设备2年正常运行所需的消耗品及备件,并承诺提供8年以上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 3.3 要求仪器设备质保期2年、2年耗材(中标商提供耗材清单,需用户方认证); 3.4 室外环境能见度拍照系统: 3.4.1 数字图像拍照 3.4.2 固定或旋转镜头,能够拍摄一个或多个方位,反映有代表性的视野开阔的城市环境能见度状况3.4.3 相片分辨率不低于800万象素 3.4.4 时间分辨率可调,至少能够达到每半小时(整点时间)定时拍照1次,每天48次的水平3.4.5 多种图像处理技术,无论顺光、逆光、白天、黑夜都可拍到清晰反映实际环境状况的图片 3.5 数据采集传输:3.5.1 采集的图像可存储于数据采集终端,存储量大于1年,并可自由扩展,可循环覆盖 3.5.2 数字图片数据通过3G无线或光纤实时传输到城市站 3.5.3 支持一点多发功能,支持在条件具备时可联网到省级站和总站 3.5.4 温度范围:-20℃~50℃,湿度范围:0~100%,适用于室外较恶劣的监控环境,能够适宜大范围温度的室外操作3.5.5 防护罩具有防雾、防结霜等功能 3.6 室内安保实时摄像监控部分要求:3.6.1 旋转镜头,能够拍摄多个方位摄影分辨率大于40万象素 3.6.2 室内旋转镜头需至少覆盖自动监测室等关键部分 3.6.3 摄影数据实时传输到计算机储存,储存期至少2周 3.6.4 实时摄像远程传输到城市站,支持在网络条件具备时被省级站和总站调用 3.7 系统集成要求: 3.7.1 集成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和安保实时摄像监控系统图像,一起上传到辖区城市站 3.7.2 中文用户界面的系统集成软件 3.7.3 管理平台:可远程操作,整套系统支持远程控制和管理,远端可以自由采集和调用数字图像数据以小时为单位采集并存储,要求软件具有查询、搜索数据等功能 3.7.4 方便使用、操作管理简单:既可以安装客户端软件,也可以直接通过WEB 方式进行远程监控和远程管理,图形化界面 3.7.5 监控管理功能:灵活的监控画面选择,实现图像抓拍、录像和录像回放、报警和报警联动功能3.7.6 网络图像传输:网络资源占用低,能够在低带宽条件下传输高画质、流畅图像 3.7.7 网络化:在条件具备时,支持通过计算机网络、宽带、卫星等网络通讯技术,做到任何时间、从任何地方、对任何现场都能实现监控 3.7.8 信息安全:可保证监控系统和录像资料不被越权使用和破坏3.7.9 支持RS232/RS485、USB、以太网口等接口 3.7.10 在点位配置专用于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和安保实时摄像监控系统集成的独立的计算机、拍照和摄像、实时传输等必要设备 3.7.11 在城市站配置专用于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和安保实时摄像监控系统集成的计算机上述计算机均不能与其他系统混用3.7.12 环境能见度拍照信息发布要求:由各城市站负责建立网站相关链接内容,将各点位不低于一小时一次的时间分辨率的环境能见度摄影图像,实时通过互联网对公众发布实时更新拍照图像省级站和总站能够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历史查询 3.8 保证在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后,做到仪器故障时 1 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 维护并解决问题;10质控设备10套(1)动态校准仪流量测量准确度:1% 满度值流量测量线性:0.5%满度值流量测量重复性:2% 满度值零气流量:0-10slm标气流量:0-100sccm渗透炉温度:30或35或45℃±0.1℃臭氧源输出浓度:6ppm-liters(稳定性和重复性满足或超过中国标准要求)(2)零气发生器输出压力:10-30psi流量:0-10L/min露点:0℃零气的纯度:SO2≤0.5ppb NO≤0.5ppb NO2≤0.5ppbCO≤0.02ppm O3≤0.5ppb HC≤0.02 ppm(3)标准物质钢瓶及减压阀简要说明:标准物质,用于空气监测仪校准的标准气。储存形式:标准注物质钢瓶钢瓶规格:8升标准物质: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一氧化碳(须带有效的标准物质证书)。减压阀:不锈钢双级减压阀11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11套(1)采样系统空气滞留时间≤20 s采样总管内径1.5-15厘米,管内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泵流量≥ 50 L/min;选用优质轴流风数据采集系统及中心站软件机其他采样管长度应满足各子站采样高度设置要求,高于站房房顶1.2米;采样管应有加热除湿装置;支管数量满足所有气态项目需要;采样系统拆卸式,可清洗;采气管入口应设有防雨伞状帽和纱网,应能防止雨水和粗大尘粒随空气一起被收入。(2)机柜及安装附件a、设备名称:外置电磁阀组简要说明切换分析仪进样或校准。材质不锈钢工作电压DC24Vb、设备名称:系统气路管线简要说明系统气路连接管线。材质Teflon 特氟龙规格外径1/4英寸c、设备名称:稳压电源简要说明稳压电源能确保仪器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不受感应电影响跳变电压,稳压电源可负载超过5kw以上,供一起正常使用,稳压电源接地。d、设备名称:设备机架简要说明三列19英寸机柜。12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子站端)12套每套子站端设备需求:工控机及接口扩展模块、采集系统、标准器、VPN设备,各一件。(1)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的通知》(总站气字【2012】154号)附件第9条。(2)工控机硬件及接口技术指标机箱: 4U,19”标准上架 处理器 CPU E7400(2.8GHZ/3M/1066) 或以上内存 DDR3 2G硬盘 SATA 500G光驱 DVD串口 2个RS-232串口 USB接口 前置2个USB2.0接口 主板、电源与以上配置配套KB/MS 键鼠套装 工作温度 -10-50℃ 储存温度 20~60℃,相对湿度5~95%(无冷凝)(3)数据采集系统,能与国家站、省站数据直连对接。(4)标准器能与国家站、省站远程控制接口对接,控制仪器校准。(5)子站端虚拟专用网络(VPN)硬件技术指标需相应的硬件防火墙a、VPN加密速度(AES128bits)不低于10Mbps。b、同时支持IPSEC、SSL两种主流VPN协议,必须符合国密办IPSecVPN标准,支持不低于5个IPSecVPN。c、具备4个以上百兆电口,并发连续数不低于10000.d、网络吞吐量不低于10Mbps。,安全过滤带宽不低于10Mbps。(6)能做与省中心端sangfor VPN实现对接并sangfor统一平台管理(7)设备生产厂商需为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IPSec VPN技术规范》起草单位之一13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中心站端)1套中心站端设备需求: 业务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台式机、VPN设备,各一件。操作系统及数据库软件设备附带。(1)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的通知》(总站气字【2012】154号)附件第9条。(2)中心站端业务服务器技术指标产品类型: 企业级 产品类别: 机架式 产品结构: 4U CPU类型:至强E7-4800系列 或以上CPU频率: 2GHz 或以上标配CPU数量: 2颗 最大CPU数量: 4颗 扩展槽: 11个 内存类型: DDR3 内存容量: 32GB 内存插槽数量: 4 最大内存容量: 2TB 硬盘接口类型: SATA/SAS/SSD 标配硬盘容量: RAID5 1 可用空间500G最大硬盘容量: 4TB 网络控制器: 1GbE NC375i四端口网卡 操作系统 windows sever 2008 企业版(3)中心站端数据库服务器技术指标硬件指标同上,同业务服务器指标要求。操作系统: windows sever 2008 企业版数据库: SQL SERVER 2008 企业版(4)台式机产品类型: 商用级 CPU类型: i5系列或以上 CPU频率: 3GHz或以上 内存类型: DDR3 内存容量: 4GB 内存插槽数量: 4 硬盘容量: 500G操作系统: windows 7/8 专业版(5)中心站端虚拟专用网络(VPN)硬件技术指标需相应的安全网关a、VPN加密速度(AES128bits)不低于10Mbps。b、同时支持IPSEC、SSL两种主流VPN协议,必须符合国密办IPSecVPN标准,支持不低于5个IPSecVPN。c、具备4个以上百兆电口,并发连续数不低于10000.d、网络吞吐量不低于10Mbps。,安全过滤带宽不低于10Mbps。(6)能做与省中心端sangfor VPN实现对接并sangfor统一平台管理(7)设备生产厂商需为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IPSec VPN技术规范》起草单位之一14能见度监测仪2台方法光学方法测量范围10m—50km测量精度±15%输出间隔60S温度工作温度-45.0℃至+50℃相对湿度5%-95%RH耐盐雾性可在沿海地区使用15空气站常规备件耗材10套根据采购设备的类型,与采购设备配套,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规范(HJ/T 193-2005)备件标准配置的一年耗材。一年用耗材清单:(1)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气体滤膜:4盒(25片/盒)(2)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泵膜:3件(3)氮氧化物分析仪泵膜:1件(4)质量控制设备过滤用分子筛:2磅质量控制设备过滤用活性炭:2磅(5)PM10耗材:纸带1件、泵刮板1件、泵过滤器1件、各类O型圈共4件(6)PM2.5耗材:纸带2件、泵刮板1件、泵过滤器1件、各类O型圈共7件16便携式空气自动监测系统6台16.1、 性能要求16.1.1、可作为便携式仪器使用,也可自动在线连续监测。16.1.2、要求系统寿命15年以上。16.1.3、可同时监测SO2、NO1、NO2、CO、PM10、PM2.5共计6个参数,要求屏幕上可同时实时显示所有参数。PM10、PM2.5采用激光散射法、其他采用定电位电解法。16.1.4、可连续进行大气采样,采样后现场直接读数分析。可存储并直读瞬时值、小时均值、日均值、月均值等多种数据。16.1.5、配制野外专用防尘箱、采样头、总管、支路接头等16.1.6、测量浓度值可以实现mg/m3、ppm、ppb单位的切换。16.1.7、采用彩色液晶触摸屏,直观动态显示各种检测数据、图形及仪器工作状态。16.1.8、提供全中文菜单的人机对话界面。16.1.9、机内锂电及市电供电双电源工作方式,具有掉电保护功能。16.1.10、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16.1.11、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测证书。16.2、技术要求16.2.1、工作温度: 5-40℃ 16.2.2、存储温度: -20-40℃16.2.3、工作湿度: ≤85%RH非冷凝16.2.4、工作方式: 连续在线监测16.2.5、检测范围:SO2:1ppb~2000ppb分辨率:1ppbNO2:1ppb~2000ppb分辨率:1ppb CO:0~50ppm分辨率:0.01ppmO3:1ppb~5000ppb 分辨率:1ppbPM10、PM2.5分辨率1μg /m316.2.6、精度: ±2%F.S16.2.7、线性: ±2%F.S16.2.8、零漂: ±2%F.S 16.2.9、量程零漂: ±2%F.S16.2.10、响应时间: ≤10s16.2.11、气体采样流量: 300ml/min16.2.12、粉尘采样流量:600mL/min16.2.13、采样方式: 泵吸式16.2.14、整机重量: ≤15kg16.2.15、通讯接口 RS48516.2.16、供电方式:仪器内置锂电池及外接AC220V 双电源工作方式。16.3、仪器配置:便携主机、防尘箱、采样管、电源连接线、移动便携箱、数据U盘、保修卡。16.4、保修及服务整机质保12个月,终身维护。提供中文操作说明书,提供免费上门培训服务。17新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用房2个设备名称:站房技术要求:(1) 站房尺寸:房间3*5米,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2) 材质:聚苯乙烯板材、无骨架拼装结构,超厚保温层,内外壁均为优质冷轧钢板,经七层涂覆,最后喷塑而成。(3) 加固及安全处理:屋面下有加强钢粱,子站房需要有工字钢、槽钢或方钢组成的框架和立柱,以此增加站房整体强度。房顶设置防护栏杆。(4) 地面处理:采用两层地板,上层为优质免漆免刨强化木地板,下层为普通木质地板;底层为镀锌钢板,防潮防腐蚀。(5) 供电设施:子站房内提供220V/30~40A容量的电力,配有普通电源插座、空调电源插座、电话插座,配电箱内配置1个三相电度表、1个三相空气开关,工作室有两盏40W日光灯。并配置交流参数稳压电源或大功率的不间断电源(断电后延时2小时),以确保电压稳定或短暂停电时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6)空调:站房内安装一台1.5P以上的冷暖空调。(7)防雷:按国家标准设置避雷设施,仪器房间供电电源、信号线、电话线必须安装避雷器。(8)站房开孔a、站房顶部预留采样总管入口一个;测尘仪采样管入口一个。在开孔的位置上安装转接法兰,并做好防水、防腐处理。b、仪器架后墙上采样总管排气孔一个;仪器废气排气孔一个。18现有子站站房改造7台(1)仪器房间供电电源、信号线、电话线必须安装避雷器。(2)站房开孔a、站房顶部预留采样总管入口一个;测尘仪采样管入口一个。在开孔的位置上安装转接法兰,并做好防水、防腐处理。b、仪器架后墙上采样总管排气孔一个;仪器废气排气孔一个。19中心站及子站防雷4套对中心站机房及3个子站建设防雷设施。根据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及中心站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系统的防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需在设计前对现场雷电电磁环境进行评估。 本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综合运用分流(泄流)、均压(等电位)、屏蔽、接地和保护(箝位)等各项技术,构成一个完整的防护体系。本系统的防雷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电事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建设标准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04。20辽宁省站直连系统2台补齐新建的两个子站与省站的数据直连设备,与原有设备保持兼容性,能连接到省站相应数据库。1.CPU 嵌入式Intel 1G 或以上2.系统架构 PC104扩展,嵌入式windows,系统防写保护 3.内存512M DDR2 或以上4.数据存储卡 4G CF卡 可存储32个通道以上,20年小时监测数据,同时支持U盘等扩展。5.显示前面板640X480 6寸32色 LCD,后面板配置标准VGA接口。6.键盘鼠标USB键盘鼠标7.通讯接口 4*USB 2 4*RS2322*RS485 8.网络接口 1个 10M/100M 9.模拟输入 16通道10.数字输入16路11.继电器输出8路12.通讯设备 1个 GPRS Modem 13.外形尺寸4U*1914.配套数据采集软件能与辽宁省站数据库对接。21辽宁省站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1套与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合作空气质量发布平台,省站要求各市配套经费,该项费用由中标商转付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省站数据库接口,开发网页形式(BS结构)小时数据查询、数据统计、数据导出(excel等格式)功能。分监测点位、时间段、监测项目对实时发布的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指数、小时浓度数据进行查询,并可绘制出一段时间内的污染物浓度变化曲线图。鞍山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设计如下:(1)空气质量数据发布说明:主要是为了让公众知晓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发布依据、点位等相关信息,最大努力满足公众知悉鞍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需求。(2)各监测站点实时空气质量发布(含评价时段、监测点位置信息、各污染物浓度及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等信息),以列表、地图形式展示。按照新技术规定要求,每一整点时刻后即可发布各监测点位的实时报。指标包括SO2、NO2、O3、CO、PM2.5、PM10的1小时平均,以及O3的8小时滑动平均、PM2.5、PM10的24小时滑动平均,各污染物浓度及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指数类别等信息。(3)页面展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页面主要展示鞍山市主城区各监测点位置信息(可以表示在主城区地图上,点击某个点位,显示最近整点时刻点的各污染物浓度)、主城区所有监测点各污染物浓度列表、按照新规定中要求的实时报数据表展示等。页面布局要求美观合理,便于公众查看。22太阳辐射监测系统1套包括太阳总辐射表、数据采集单元、全套系统支架及野外防护机箱,供电单元等。1、太阳总辐射表ISO 分级:二级标准响应时间:5s (95%响应);1.66s(63%响应)零偏移:对200W/m2的净热辐射:≤3W/m2;对5K/h的温度变化:≤1W/m2年稳定性:≤±0.5% / 年非线性:≤±0.2%,(光束≤1000W/m2)方向误差:≤±5 W/m2,(光束≤1000W/m2)灵敏度的温度稳定性:≤±0.5%,(-20℃—50℃)倾斜误差:± 0.2 % 灵敏度:7-14 μV/W/m2 阻抗:10 -100 ? 水平精度:0.1 o 工作温度:-40-80℃ 光谱范围 :200- 3600 nm(50 % 点);280nm—2800nm(95%)信号输出:0-15 mV 最大辐射:4000 W/m2 余弦响应:Z=60°,max±1%;Z=80°,±3%预期日精确度:± 1 %2、数据采集单元内存:4M,可扩展模拟通道:8个差分或16个单端;可扩展最大信号输出范围:±5000mv,±2500mv, ±250mv, ±25mv, ±7.5mv和±2.5mv可选精度:±0.1%读数(0℃~40℃);±0.2%读数(-25℃~50℃);脉冲通道:2个24位输出开关脉冲其他:13位 A/D转换支持SDI-12信号输出CS I/O和RS232串口温度补偿实时时钟3、数采野外防护机箱:防水、防紫外4、供电单元:交流电方式,交流充电控制器及可充电电池等5、系统支架:全套不锈钢安装支架。6、软件:集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及存储等多功能软件23黑碳监测仪1台(1)基本要求1、在中国市场已有较成熟的用户,在国内或国际上的同类应用中成功地进行安装和证明;2、获得国际认证及中国计量型式认证(2)主要技术参数1、能测量黑碳气溶胶的光吸收和黑碳的质量浓度数据,时间分辨率在5分钟以内。2、仪器在计算黑碳气溶胶浓度的同时,也可计算得到气溶胶的光学吸收系数。3、仪器2分钟测量精度需达到0.2ug/m3。4、数据记录频率:用户可选。5、滤膜为可更换膜。6、提供流量计和采样泵。7、提供存储数据和数字量输出数据记录方式。且至少满足1年的数据存储量。8、模拟量输出:0-1, 0-5, 0-10V, 4-20mA。9、操作温度:0~40℃。10、电源:100~240VAC,50~400Hz。11、采样系统:配有满足仪器监测性能指标的标准配置采样系统。 12、附件、备件和消耗品:每台设备一年运行所需的消耗品及采样管与支撑杆。24大气有机碳、元素碳监测仪1台自动进样与分析样品 同时测量8个碳组分 可以准确分析样品中的碳酸盐含量 获得的吸光碳可供能见度研究 可以模拟当前绝大多数其它碳气溶胶的分析方法,以进行对比研究最低检测限: OC: 0.82 μg C /cm2 EC: 0.20 μg C /cm2 TC(Total Carbon): 0.93 μg C /cm2 测量范围: 0.2-750μg C /cm225现有子站站房改造(灰霾站)1个1、仪器房间供电电源、信号线、电话线必须安装避雷器。2、站房开孔等a、站房顶部预留采样入口二个;进线入口一个。在站房顶固定相应设备。在开孔的位置上安装转接法兰,并做好防水、防腐处理。b、仪器架后墙上排气孔一个,需带排风扇。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填写,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须按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程度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投标文件第页,第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第三部分技术培训1、现场集中培训参加人数:2-5人;培训地点:安装现场;时间:在安装调试后10天内进行,为期3-5天;内容:仪器分析原理、操作、基本维护及常见故障的诊断和排除。2、厂商培训参加人数:4人;培训地点:由招标人在中标人中国内地的定点培训基地中选择,培训现场须备有设备样机;时间:在仪器安装后6个月内完成,为期7天;内容:仪器分析原理、操作、基本维护及常见故障的诊断和排除。3、培训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技术培训的详细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的现场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提纲,中标后应提供全套的培训材料。培训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并用中文书写。包括本系统操作介绍、系统中相关设备操作规范、软件安装说明、远程通讯控制软件的用户手册等。培训所需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第四部分、售后服务:(具体售后服务要求依据双方签订合同)1、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在省内设有维修服务工作站。2、如果设备出现故障,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卖方客户服务2小时内响应,在12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第三章 评标方法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三、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一、 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指代理本项目的具体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 “采购单位”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需方。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是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3“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2.4 “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2.5“招标文件收受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6 “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2 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3.3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规定。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执行:3.3.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货物及伴随服务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7.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7.1对需要进行标前答疑会或者踏勘现场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要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召开项目答疑会或者组织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由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进行说明与介绍,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与招标项目有关的问题。7.2 如需要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执行。7.3勘察现场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4 在标前答疑会上采购单位将就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使用目的等情况做出简介,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是否合理等提出疑义或建议。7.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要求澄清的,应在标前答疑会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答复。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发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部分8.1.1招标公告8.1.2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8.1.3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8.1.4评标方法8.2第二部分:招标文件附件部分8.2.1投标人须知8.2.2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8.2.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8.2.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8.3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与“招标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9.2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9.3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3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二章。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超过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3.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和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货物总价、投标报价及其它事项,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3.3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4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3.5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13.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单位有权按照投标人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14.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14.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4.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分项价格表中的“总价金额”保持一致。14.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分项价格表,列明货物价格、运保费、税费及其它费用等。14.4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货物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基本情况、来源、数量和价格。14.5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4.6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投标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 15.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关于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证明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外,还在交货时由提交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制造厂商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证明。16.3 对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产品样本、产品样品、图纸和数据等。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7.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现金三种交纳方式。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3日内汇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须在汇款单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如项目分包需注明所投包号。开标当日投标人须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凭汇款单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对于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汇入或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17.3投标人在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准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至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领取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17.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于确定中标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17.6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收据丢失退还保证金的处理办法。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财务人员根据《情况说明》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予以办理。17.6.1投标人以单位名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7.6.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地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17.7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7.1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17.7.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7.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19.2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3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19.4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20.2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20.3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鉴。20.4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1.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22.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3.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2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开标一览表要求的其它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4.3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4.4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4.4.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24.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24.4.3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5.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25.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5.3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按照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26.投标文件的初审26.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6.2.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6.2.2 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6.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2.5 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6.3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3.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3.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规定到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唱标结果的;26.3.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6.3.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6.3.5.1 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26.3.5.2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26.3.5.3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26.3.5.4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它情形。26.3.6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属于无效投标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26.4投标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6.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7.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1综合评分法28.1.1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8.1.2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计分原则:在计算投标人得分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8.2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标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评标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3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3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31.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31.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32.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除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果,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供应商。3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3.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34.中标通知书34.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财政局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1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2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七、其 他36.履约保证金36.1中标供应商应在与采购单位订立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或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6.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现金方式提交。36.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不计利息。 37.询问和质疑37.1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3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37.3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4 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7.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8.最高限价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投标无效。49.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附件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 “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4 “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5 “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 “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 “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 “检验合格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9 “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小组和监督小组对合同履约验收形成的意见。1.10 “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11“保修期”指自《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4“招标文件”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5“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验收按《鞍山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包装要求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8.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8.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8.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8.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质量保证期 9.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9.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1.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1.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11.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1.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1.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1.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1.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1.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11.2.9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12.违约责任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2.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2.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2.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2.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2.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2.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不可抗力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六份。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招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5中标通知书;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招标文件附件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七、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