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10527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南京】20210527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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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 招标公告 | |||||
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年度法律顾问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 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期限为3年,(计划自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期限为3年,(计划自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要求: 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条件: 1、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并正常营业10年以上,拥有40名以上的专职律师,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2、拟派项目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的承办律师不少于3人,均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并且目前执业于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其中主办律师执业时间10年(含)以上;(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016年4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主办律师有担任相同或类似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有承担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股权投资、企业投融资、工程建设等多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的相关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5、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016年4月1日以来,无司法行政部门的惩戒记录;(需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6、2016年4月1日以来,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主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解散状态;(需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需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 5 月 27 日至 2021年 6 月 2 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获取地点: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378号外贸口岸大楼12楼)。(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仅限现金)。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并正常营业10年以上,拥有40名以上的专职律师,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2、拟派项目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的承办律师不少于3人,均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并且目前执业于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其中主办律师执业时间10年(含)以上;(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016年4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主办律师有担任相同或类似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有承担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股权投资、企业投融资、工程建设等多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的相关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5、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016年4月1日以来,无司法行政部门的惩戒记录;(需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6、2016年4月1日以来,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主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解散状态;(需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需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其中未编入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须装袋(附原件清单一式两份)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开标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②投标人需保证递交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招标人将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实际考察。 六、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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