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速箱短途运输项目

变速箱短途运输项目

变速箱短途运输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变速箱短途运输项目

2.2实施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黄海中路125或其他客户指定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黄海中路127-1或其他客户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合同期为三年,每年对价格等重要条款进行重新确认(若主机厂本项目价格调整,发包价格相应调整,若上游合同终止,下游合同也相应终止)

2.4最高响应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1.89元/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扫描件且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

4.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的企业同时申请,需提供法人/控股股东清单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汽车零部件运输服务项目二年及以上从业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备证业务合同完整有效,扫描件且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更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车辆、人员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无车承运人,具备自有车辆2台(解放品牌、具备车载定位系统),驾驶员2名,驾驶员应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3年以上从业经验,需提供车载定位系统截图、车籍材料或购车发票或能证明车辆所有权的材料、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以上材料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企业规模:供应商注册年限不少于2年,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完备的组织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图、办公场地照片、有效期内的自有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承诺书: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技术承诺:业务正式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资源配置到位;

3.年降承诺:中标后价格逐年下浮不低于2%;

4.履约承诺:若在履约期内(包含试用期),不正确履行采购文件、合同及技术任务书要求;经沟通下达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经采购人判定严重影响客户满意度或生产保障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扣除全部物流服务质量保证金并列入一汽物流供应商黑名单处理。

提供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企业诚信: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母、子公司同时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5月27日23时00分至2021年6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9时30分,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电话:400-691-7888转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CA办理、使用、CA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问题。

7.4 财务专员

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路7756号

实际使用单位:一汽(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春

电话:155*****977

技术负责人:王晗

电话:150*****815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高严、庞冬梅

座机:****-****************

手机:********599

邮箱:gaoyan48@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供应商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现场参加开启;

10.4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项目类型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操作
0736-XB********/01变速箱短途运输项目服务2021-05-27 23:002021-06-02 17:002021-06-08 09:30我要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短途运输 变速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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