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病防治所及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一批招标公告
牙病防治所及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一批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7-12 16:00:00
开标时间: 2013-08-05 10:00:00 采购目录: 医疗器械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 HPZFCG13-10144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黄浦区牙病防治所及妇幼保健院
撰写人: 曹喆彦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黄浦区牙病防治所及黄浦区妇幼保健院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牙病防治所及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PZFCG13-10144
2、招标项目:上海市黄浦区牙病防治所及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一批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包件一 | CAD/CAM氧化锆加工设备 | 一套 | 400000 |
包件二 | 口腔手术显微镜 | 一套 | 200000 |
包件三 | 口腔手术器械(超声骨刀 一套、牙周治疗仪 一台、高性能牙科手术抽吸 一套、种植手机 一把、根管治疗用微型马达 两台) | 一批 | 365000 |
包件四 | 口腔消毒设备(高温高压消毒灭菌器 两台、卡式消毒炉 一套、高压多功能空气消毒机 七台、空气消毒柜(柜式) 两台、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 一台) | 一批 | 345000 |
包件五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一台 |
4、供货期(含安装调试):按招标文件中各包件的要求。
5、货物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上海地区)。
6、本项目仅包件二、三、四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5、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登记与查询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5">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3、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4、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可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4室(近广东路)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预审的供应商可在采购中心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移动存储介质)。
五、答疑与澄清: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于2013年7月15日16:00之前以书面传真形式 (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曹喆彦。
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的方式发布澄清纪要,发布澄清纪要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16:00前。
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5日(周一)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5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13年8月5日(周)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于四川中路49号605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采 购 人:黄浦区牙病防治所、黄浦区妇幼保健院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曹喆彦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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