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华县南琴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五华县南琴江治理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21〕189号文件核定该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方式。项目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和梅林镇内,列入五华县中小河流治理(二期)项目,其中治理河长19.7km,护岸长度14.4km,工程总估算投资7909.86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设计费估算投资388.38万元。
2.2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测量)、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工程验收服务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并在审批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后7天内修改完毕;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招标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设计完成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供图计划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确保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最近一年财务状况不能为亏损;
3.5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投入的其他勘察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上述人员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3.6 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合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工作日)每天9:3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条件3.1~3.6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5.3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进行登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交易中心日程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 人: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中心
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水务局大楼内
联 系 人:钟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