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内围墙加高钢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看守所内围墙加高钢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南丰县公安局南丰县看守所内围墙加高钢网工程二次公开招标采购
依据江西省南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南丰县公安局南丰县看守所内围墙加高钢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FZZD2013-NF022
2. 采购项目内容:南丰县看守所内围墙加高钢网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价为271987元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具备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备案证三级以上(含)。
(5)投标人须提供不锈钢钢网墙、不锈钢蛇腹型刀刺网以及防雷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报名时须携带的有关材料及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备案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开标现场均提供原件,报名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套。)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 7月5日-2013年 7月 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5:00~17:30时(北京时间)在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 7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南丰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南丰县规划路欧美风情0027号店面
联 系 人:花欣 138*****092 电话/传真:****-*******
20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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