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中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龙海市中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龙海市中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681]CXZB[GK]*******作者:龙海市中医院发布时间:2021-05-28 08:48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海市中医院

乙方:漳州市军邦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81]CXZB[GK]*******的龙海市中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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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龙海市中医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壹仟零陆拾肆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完成交接并上岗;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龙海市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后勤管理服务。 (二)招标文件提出服务要求为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人的服务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所涉及到本项目的知识产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项目服务年限:壹年+2年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总体要求: 1.1、在服务期限内,医院将提供120平方米房间,给中标人使用。 1.2、中标人配置项目相关人员的装备(包括对讲机以及对讲机公共频道占用费及维修费用等)。 1.3、中标人自备电脑、指纹考勤设备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耗材。 1.4、中标人的各岗位员工要统一服装、胸牌和禁烟标识,并由中标人负责其员工工服胸牌和洗涤。 1.5、中标人有岗前培训机构,服务人员100%岗前培训合格才上岗。 1.6、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1.7、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整个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1.8、中标人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1.9、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所有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 1.10、员工年龄不超过65 岁。受聘人员应为中国合法公民,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及岗位职责要求,无犯罪记录(提供背景审查证明材料),能说普通话。 1.11、人员岗位:以满足医院提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准。 1.12、中标人本项目从业人员的确定或变动应在3 天内向总务科等相关科室提供人员情况表及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部门岗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并将其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的上岗资质证明复印件备齐交医院相关部门认可备案。 1.13、中标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14、全部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由中标人给付员工加班薪资。 1.15、由于中标人员工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医疗纠纷或事故,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1.16、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标人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17、中标人应及时根据医院规模的改变(扩大)而提供同比例的服务和设备。 1.18、合同结束时中标人自购的设备及保洁用品自行处理。 1.19、龙海市中医院后勤物业服务区域列表详见招标文件 ★1.20、人数安排要求 最高人数上限40人,以40人为招标报价基数,所有岗位人员以40小时/周/人计算。 采购方部分区域未开放,签署合同前,中标服务单位按采购人现场实际需求岗位提供配备人员列表及各人员负责的服务内容,由采购人决议,每月服务费按实际到岗人员、在岗时数和人均中标服务费结算。 1.21、投标人应提供投入的设备和工具明细 1.22、其它要求 (1)新进保洁人员上岗,务必经院方组织考核,后方能上岗独立上岗。 (2)每月发放给保洁人员工资分配,形成工资清单,领取人签名确认并复印一份留存医院总务科。 (3)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漳州市的最低标准。 (4)要保证人员的稳定性,缺编缺岗按表扣违约金。(5)工作时间要按岗定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服务考评内容 医院根据医院实际及医院分级管理要求,制定各相关科室相关管理规范、要求、职责,供服务公司作为工作指引并作为医院检查考核内容。 (二)服务考核指标 1、医院后勤要求按星级宾馆标准来管理和服务。医院和病人满意率≥85%。 2、医院范围的卫生保洁:地上不见痰迹、垃圾、烟头、积水,门窗玻璃明亮,能为病人提供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就医环境。环境卫生在主要公共场所污物一处出现时间不超过30分钟,医院和病人满意率在85%以上。 3、物流配送等服务及医院领导交办完成率100%。医务人员及病人对中标方服务的问卷调查满意率在85%以上。 4、完成根据医院质控要求制定的其他工作指标,医院满意率85%以上。 5、各科室服务要求完成率100%,科室满意率85%以上。 6、人力配备、设备配备、管理人员配备、承包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种服务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细则(以下考核细则,采购单位有权在每年实际工作中作出调整,但每年不超过两次调整,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调整后的考核细则。) A.中标方所有工作人员与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每次罚款50元;发生肢体打斗,按情节轻重处罚500-2000元;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B.日常巡查抽查中发现未按工作职责完成任务、迟到、早退、离岗或从事本职工作以外事物的发现一次扣50元服务费,发现旷工的按300元/日扣服务费;日常巡查抽查中发现保洁不到位(如负责区域卫生保洁频率多于60分钟/次等),应急响应不及时(响应时间多于10分钟),紧急运送标本及单据不及时(15分钟未到位),紧急运送患者不及时(10分钟未到位),保洁区域内所有PVC地面/橡胶、水磨石、大理石等地面未按规定进行保养,第一次发现扣50元服务费,通知整改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扣服务费300元/处·次。对于院方提出的人员调配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新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执行不到位的扣服务费200元/人·次。日常巡查抽查中发现中标方未按要求购置工作人员及工作需要的相关设备(详见招标要求),每发现一次,扣除500元/次(件)。 C.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医院有权要求服务公司(中标方)制定整改措施,院方下发整改单,按照分类每次扣100元/次,限期整改,若因同类问题再次下发整改单按照分类扣300元服务费。 D.在保洁、运送、洗衣服务中,因服务质量不达标导致投诉或引起故障等,按照服务分类(保洁、运送、洗衣)每次按分类各扣除100元服务费,如对医院造成损失及名誉影响的,中标方需承担所有由此造成的医院损失。在保洁、运送等过程中,由于保洁、运送等不到位导致的摔倒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中标方承担所有后果。 E.不定期对中标方进行考核,参加考核人员:由院方及中标方质检部门人员组成,双方共同完成。半年之内,同一服务项目考评二次不合格时,院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必须在一周以内向医院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并由医院监督实施。 F.每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其考核内容由医院根据二级医院质控标准进行制定,每月考核时间由医院后勤部门决定。考核时可邀请服务公司管理人参加。分值:护理部、感控科占50%,行政、总务后勤占10%,医务人员和患者占40%。 G.保洁运送服务质量考核评分,以科室为单位,按百分制计算,各科的平均分为当月的考核分,平均分应≥85分为合格,若未达标,院方按规定对中标方进行处罚,处罚的款项从当月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每低1分从当月服务费中0.5%的比例扣除,以此类推。 H.每半年汇总考核情况,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医院有权要求服务公司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如果屡犯不改,或连续二个月或半年累计3个月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下,医院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I.中标方要爱护医院的房屋、办公家具及各种后勤设备、设施等后勤资产。对于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按资产折旧后的价值赔偿。 J.若在服务期内发现服务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赔偿损失后,医院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当月的质控分30%处罚或终止合同。中标方考评不达标,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更换其他公司。在新公司进驻前,中标方有责任延续原来的工作内容并配合院方做好交接工作,如涉嫌触犯相关法律,除作出相关处罚或终止合同外,院方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K.中标方在合同期间内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中止(终止)合同,违反合同的承担由此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L.中标方应自觉提供服务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服务人员名单、相应部门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服务效果满意度(患者及临床科室)、投诉意见处理记录、临床科室随访记录、员工培训考核记录、特殊岗位人员考核执证情况等。每季度应对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并撰写书面小结汇报,每半年应与院方组织进行至少一次座谈会进行服务情况的沟通总结。 M.中标方应具备有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培训方案、各部门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材料,报院方备案,院方根据备案材料的要求随时检查,随着医院发展有些内容需要更新,中标方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跟进。 N.其它 N-1培训要求:保洁每月至少两次培训,附上每次培训的签到、内容、照片等内容,未提供上述内容的每月服务费按一定比例扣罚; N-2中标方应严把所有人员的上岗时间和上岗人数,我院将每月随机抽查两次,按最低在岗人数及人均费用支付服务费,缺时按一定比例扣罚服务费; N-3洗衣房若无故出现工作服、布类丢失,按原价赔偿;出现院感问题,严肃处理; N-4若在服务期内发现服务人员有以下情节,我院按相应条例规定进行处理:无故、超过3人的聚集性聊天的,处罚;服务人员内部不团结、吵架,影响医院,严肃处理;私自在医院内做生意,如私自兜售产品、殡葬服务等,情节严重者,拒付本月服务费; N-5专项检查:保洁卫生检查(如卫生间、垃圾处理、终末消毒等等方面); N-6中标方服务人员若出现高楼坠落、值班猝死等突发情况,中标方应及时妥善处置,规避院方责任; N-7如遇上级检查发现大问题责令无整改、或者因工资低甩手不管理的,我院有权利拒绝支付服务费,且提出赔偿。 2、考核 (1)根据每半年考核结果,综合决定是否终止合同或者继续履约。 (2)医院考核小组由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科室护士长等共同组成。 3、各类项目考评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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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每月20日以前,按考核结果支付上月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自2021年06月01日起。任何一方需要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签本合同。

10、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另一方(“受害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指出其违约性质。违约方应自收到该通知起30天内就通知的违约事宜予以补救。如果上述违约行为通知30天后违约方仍未纠正,且给受害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受害方届时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在提交终止合同书面通知第30天后,本合同应视为终止,受害方即可停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业主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龙海市中医院乙方:漳州市军邦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龙海市石码镇公园西路73号住所:福建省龙海市石码镇高坑村罗锦45号
单位负责人:刘志强单位负责人:谢建宏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884
联系方法:136*****75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行
账号: 账号: ****************0721

签订地点: 龙海市中医院

签订日期:2021年05月28日

标签: 保洁服务 物业 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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