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赵县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监理

[赵县]赵县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核准号:SJZZX-2103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第一部分:供热管网管网改造,改造小区总面积约为355120平方米;第二部分:供热管网串联改并联,改造小区总面积约为59798.59平方米;第三部分:供热管网局部改造,改造小区总面积约为58803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工程地点:赵县城区

2.4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5服务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应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人资格。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05月28日9时00分至2021年06月03日17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河北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完成后绑定北京CA数字证书,使用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必须点击“关注项目”。北京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赵县

联系人:王增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轩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1.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2.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3.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1.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1.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2.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3.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4.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

服务的行为;

  1.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2.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3.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4.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5.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6.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改造 供热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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