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21号(隆迪科技)厂房及办公楼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21号(隆迪科技)厂房及办公楼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21号(隆迪科技)厂房及办公楼改建工程

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21号(隆迪科技)厂房及办公楼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SRH*******(TJ01)

一.招标条件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智能装备制造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21号(隆迪科技)厂房及办公楼改建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智能装备制造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21号(隆迪科技)厂房及办公楼改建工程(详见工程量图纸及清单);

2.2施工地点: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内;

2.3计划工期:60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计划投资:362.982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并核实准确后进行发放: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

(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或复印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外省入吉企业提供);

(8)近年(2018年至今年)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或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2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智能装备制造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姜家村建业大街1688号

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 办公楼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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