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TY-YQ-HWL-02、TY-YQ-GY-02-A、TY-GH-GY-01-A地块文物勘探采购项目论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汤阴县TY-YQ-HWL-02、TY-YQ-GY-02-A、TY-GH-GY-01-A地块文物勘探采购项目论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汤阴县TY-YQ-HWL-02、TY-YQ-GY-02-A、TY-GH-GY-01-A地块文物勘探采购项目论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申请汤阴县TY-YQ-HWL-02、TY-YQ-GY-02-A、TY-GH-GY-01-A地块文物勘探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拟成交供应商: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市文物钻探队)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钢大道365号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有3宗地块需做文物勘探,分别为汤阴县TY-YQ-HWL-02块地,用地面积:244638.6平方米,本次勘探面积:180529.78平方米,单价5元/平方米;汤阴县TY-YQ-GY-02-A块地,本次勘探面积:106706.12平方米,单价5元/平方米;汤阴县TY-GH-GY-01-A地块,本次勘探面积:111775.95平方米,单价5元/平方米;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价:*******.25元。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文物勘探的特殊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为保证国家地下文物安全,文物部门对文物勘探做了严格规定。现国内文物勘探工作一般由文物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完成。
(2)文物勘探工作的单一性
根据豫文物保【2014】1号文件第二条:“从事文物勘探的单位须经省文物局批准取得文物勘察资质后,方可开展文物勘探工作。文物勘探资质原则上授予各省辖市和直管试点县(市);”目前在安阳市范围内,省文物局仅批准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市文物钻探队)唯一一家单位具有文物勘探资质,安阳市文物钻探队为安阳市文物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豫文物保【2014】1号第七条:“文物勘探单位原则上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跨地区开展业务,汤阴县TY-YQ-HWL-02、TY-YQ-GY-02-A、TY-GH-GY-01-A地块文物勘探采购项目,不属于跨地区重大项目,因此只能在本辖区内完成文物勘探。
综上所述,汤阴县TY-YQ-HWL-02、TY-YQ-GY-02-A、TY-GH-GY-01-A地块文物勘探采购项目,只有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市文物钻探队)一家单位满足本项目的所有条件。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对拟成交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五、其它公告信息
公示期限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4日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87*****215
采购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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