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 的委托,对 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HY2013-ZP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
三、采购预算:¥454,957.61元(大写:肆拾伍万肆仟玖佰伍拾柒元陆角壹分),其中包含暂列金额¥4,750.00元(大写: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和施工图所载明的施工内容)。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须无条件在2013年8月25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4.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手册可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5.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7月05日起至2013年07月1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7月24日15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07月24日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招标文件发售稿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招标编号:ZHHY2013-ZP020采购计划编号:P-
********-****29采 购 人: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1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4第四章 项目要求及相关说明23第五章 格式文件26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受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招标编号:ZHHY2013-ZP02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2. 项目内容: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和施工图所载明的施工内容)。3. 预算价格:¥454,957.61元(大写:肆拾伍万肆仟玖佰伍拾柒元陆角壹分),其中包含暂列金额¥4,750.00元(大写:肆仟柒佰伍拾元整)。4. 报价上限:¥454,957.61元(大写:肆拾伍万肆仟玖佰伍拾柒元陆角壹分),其中包含暂列金额¥4,750.00元(大写:肆仟柒佰伍拾元整),不设下限。注:上述金额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报价高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须无条件在2013年8月25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4.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手册可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5.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7月05日~07月11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图纸另收费(如果有),不设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查看。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无。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4.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2013年07月15日17 : 30前将疑问申请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
****-*******。招标人将在2013年 07月17日17 : 30前统一回复。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07月24日14:30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07月24日 15:00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137*****077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邮编:519000联系人:李小姐、龙先生标书销售/项目咨询:
****-******* 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银联支行 户 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 号:
********66012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七月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明1.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2.1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2.7.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合格工程的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2.12安全目标: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2.13特别说明:1、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招标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并且交纳相关费用(如垃圾清运费等),收费标准按珠海市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造价不另调整。2、中标单位在施工中若变更设计或改变设计图纸中的材料标准,必须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及书面认可,另外中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人作出书面承诺,该部分变更的施工一切质量、保修、工期,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并不得影响正常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否则,招标人将按合同条款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中标单位所有相关责任,同时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的权力。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需清运的垃圾必须堆放在招标人指定地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处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投标前应实地考察现场(例如:现有绿化树木的移动和恢复),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被认为已对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已掌握而所作的承诺。5、投标单位应参照相关工程定额、市场情况、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算本工程投标报价。如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不够充分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搜集补充,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对非装修部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其它注意事项:1、对中标后由于实际对不需装修部分的保护措施,拆除和装修施工措施不同而造成的增加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如投标人漏报或不报视为包含在其他费用中而不予支付。2、实际装修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差异部分及因装修工程引起的问题(如:墙面开裂、屋面、墙面渗漏水等质量问题)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3、对可能影响到现有场地设施的保护和恢复措施费用,对由于实际拆除可能造成修补工程量的增加均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4、投标人应为工程购买种类齐全且数额足额的保险,包括工程一切险、第三者险等必要保险。任何因素造成的工程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时,由中标人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等事宜。招标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承担索赔责任。5、有关技术措施项目费用包干报价,不调整,投标单位漏报或少报,招标单位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6、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中标人的工程质量均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否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返工;若中标人不返工,招标人有权:A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B委托其他单位另行施工,其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中标人的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代扣;C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从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履约保证金中代扣,不足部分另行支付。7、各投标人必须认真查阅图纸,认真踏勘现场,现场现有的条件即为招标人移交给中标人的施工条件。若现场与图纸不符,必须在开标前提出,否则,结算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8、施工过程中有损坏电缆、水管、设施等由中标单位自资修复。弱电系统、线路的损坏必须由专业人员予以恢复,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9、本工程投标报价时至少包含以下各项措施的费用(不论投标单位是否填报,均认为已含于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①招标人只提供现状现场,中标人驻地建设以及施工所需的场地平整、临时道路的修建、养护、拆除及其清运,临时供电、临时供水、排污、施工排水、临时设施、通讯(均含报装费、增容费、设计费、电气设备费、架设费、维修费、拆除费)等各项费用。②为维持施工期间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临时交通、通讯、供水、供电、排水所需的措施费用。③防台风、防暴雨及施工期间保证河道沟渠正常排水和泄洪的措施费用。④施工过程中遇到地面、地下障碍的处理费用,施工期间对周边建筑物、构造物、高压线(杆)、各类地下管线等构造物的保护费用。⑤招标人投保的工程险(保险期限至工程完工止,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⑥为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⑦各类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用、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施工淤泥的清运费用,各项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费用。(如有发生)⑧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抽水和排水费用。(如有发生)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所述的中标人应做的相关工作的费用。10、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及招标人委托的工作,经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中标人应按照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工程费不调整。11、投标单位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除前述各项措施外,还需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1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查阅图纸复核工程量,从而导致工程量不清楚或计算有误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后果。13、由于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工程,因此,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受到政府财政制度和政府监督相关制度的约束,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任何违反法律和政策与中标人及其代理人所签订的增加工程造价或损害政府利益的条例(如:工程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洽商、工期延期等),均属无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14、投标单位应参加现场踏勘,因现场实际情况造成施工方案或工艺(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墙板混凝土浇筑)发生改变而增加的工程造价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15、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不报或漏报视为已包含在其他费用内而不予支付。投标文件的编制9.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竣工所需的验收费用以及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报价上限:¥454,957.61元(大写:肆拾伍万肆仟玖佰伍拾柒元陆角壹分),其中包含暂列金额¥4,750.00元(大写:肆仟柒佰伍拾元整),不设下限。暂列金额按¥4,750.00固定报价报价,不参与竞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注:上述金额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报价高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9.2.1清单报价包含内容说明、主要材料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项目范围之内承包合同范围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协调、垂直运输机械使用、临时水电使用、临时设施使用、已完工程或设备保护等费用。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投标人漏报或少报视为包含在报价其他部分。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施工图设计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3、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否则,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及格式不得修改。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其中报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对于工程量清单中遗漏的工程量部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至提前十日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后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自愿承担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风险责任。对遗漏部份不另行支付。6、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情况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7、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内容进行增减,或内容、做法作出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投标人在参与该项目及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因素。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届满二日前(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07月22日 17:30 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请注明招标编号),实际支付到账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所记载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投标邀请函”13.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14.1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开标、评标、定标18.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19.1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20.1.5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3.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4.投标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5.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8.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3.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其操作程序为:1、按照下表所列商务技术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分值及详细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附后。评价指标指标分值施工组织方案20相关业绩10企业综合实力40经济报价302、由评委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3、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经济价格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6%-10%)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格=核实后的投标总价-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核实后的价格×(6%-10%);(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以提交的中小企业申明函为准,投标人及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均应提交)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0.4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投标报价、企业综合实力、相关业绩等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1.1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中标人。授予合同24.2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 速算增加额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速算增加额(万元)100以下1.0%0.00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亦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格式见第五章第四节)。 二、评分细则评价指标分项评分细则施工组织方案(20分)施工组织方案各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包括:A:施工组织管理方案;B: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违约赔偿方案。C:施工安全方案及保障措施;D:施工质量控制方案;E: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20-16分,良:16-12分,中:12-8分,差8-0分。相关业绩(满分10分)提供相关业绩材料投标人自2010年7月(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完成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项目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每个得4分;完成造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及50万元以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项目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每个得3分;以上项目位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每个另加1分。30万以下项目不得分。注:投标文件内附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评审现场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每个项目只计一次最高分,最多计2个项目。企业综合实力(满分40分)施工质量获奖情况(满分10分)投标人自2010年7月以来承建的工程项目获省级优良样板工程或国家级质量奖,每项得3分,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每个另加2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审现场提供原件,否则不记分。每个项目只计一次最高分,最多计2项业绩。参建工程不予计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安全文明施工获奖情况(满分10分)投标人自2010年7月以来承建的项目获AA级或以上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价得3分,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每个另加2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审现场提供原件,否则不记分。每个项目只计一次最高分,最多计2项业绩。参建工程不予计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装饰装修获奖情况(满分5分)投标人自2010年7月以来承建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国家级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每项得3分,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另加2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审现场提供原件,否则不记分。每个项目只计一次最高分,最多计1项业绩。参建工程不予计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企业信用情况(满分15分)①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0、2011)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得5分; ②具有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限之内,得5分。③2010年7月以来获得市级或以上税务部门颁发的税收贡献奖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审现场提供原件,否则不记分。经济价格(30分)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二、合同条款资料表1发包人: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承包人:(本项目中标人)项目地址:珠海市香洲区2承包方式:实行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3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目完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待项目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30日历天内(扣除按保修协议应使用的费用后)付清余款。其它说明:1、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施工图纸、竣工图、质量保证书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所有结算资料)各2套,向发包人提出结算申请,因承包人原因逾期不办理结算手续,发包人将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后果由承包人自负。2、结算程序如下:承包人编制结算文件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可委托监理、中介审核),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审定结算价为准。4工期: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25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须无条件在2013年8月25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承包人在工程交付使用时,须提供施工图纸、清单、保修证明文件、材料说明书、项目竣工图纸以及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验收报告等。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承包人要确保该项目完成后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并确保在该项目通过验收后所有建筑及设备恢复到正常的使用状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材料品牌(如果有)是作为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在投标时,投标人应选用此品牌或其它性能质量不低于此品牌的。主要材料均应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确认方可使用。6主要材料要求:1、承包人投标主要材料须采用国产中高档优等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它附件中已注明技术要求、规格、型号、参考厂家、产地、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应选用不低于此品牌的材料,施工前需发包人以及监理单位的认可。2、发包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予以执行。3、原则上承包人必须遵守图纸、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要求,若确定在缺货、停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提出替换。材料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1)材料性能和质量高于原定品牌;(2)需取得发包人同意:(3)原则上不调价,取得发包人书面意见或双方商务洽商协议的除外。7验收方法:提供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验收报告。项目中的主要材料、在确定中标后(施工前)必须提供材料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进场施工前将以上材料送给第三方权威检测部门检测,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在中标价内)。验收必须遵循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8工程结算造价调整的范围及方式(一)结算工程量调整的条件及范围:1、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商洽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可以调整(以采购人现场负责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准);2、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误差不予调整;3、由于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工程造价变化,结算时所有材料价格均不调整; 4、采购人确认的中标人违约所造成的扣罚款。(二)工程造价调整方式:符合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的项目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1、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2、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采购人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中标降幅=1-(中标价格-暂列金额)/(预算价-暂列金额)*100%;3、主要材料价格参考2013年第4期《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中档价计算,未列的材料,由采购人、中标人、监理单位(若有)三方共同确认。4、措施项目费只调整以费率取费部分,以“项”为单位的按投标报价包干使用,结算不作调整。5、中标人违约造成的扣罚款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规定计算。9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二年。承包人承诺高于以上约定的,按承包人承诺执行。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免费解决(因招标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在任何时候,承包人均不能免除因工程或材料质量本身的缺陷所应付的责任。10违约责任:1、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不批准开工或继续施工,承包人拒绝改正的,发包人可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驻项目负责人;?主要施工材料质量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2、承包人未按合同的要求完工,每超过1天扣减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工程款。累计拖延工期超过15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凡发现承包人不采用国标合格品的、不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有偷工减料行为的或以次充好行为的,发现以上任何一项均马上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监管部门”是指: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7合格的投标人2.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的供应商。2.7.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8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为合格的工程。2.9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函2) 投标资料表3) 投标人须知4) 项目需求书5) 格式文件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5.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5.4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文件的构成7.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8.投标文件编制8.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8.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8.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报价9.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9.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项目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9.3《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竣工所需的验收费用以及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10.备选方案10.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11.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币种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由银行开出回单,采购代理机构不另开收据。(投标人交款时应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12.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2.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14.4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14.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15.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一览表(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15.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5.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5.1条和第15.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6.投标截止期16.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5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18.开标18.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2开标时,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18.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4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19.评标委员会19.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评标程序20.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0.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0.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0.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0.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20.1.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0.2澄清有关问题。20.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定标21.1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2.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3.评标注意事项23.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3.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20.2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4.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5.合同的订立25.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5.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6.合同的履行26.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6.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5.2的规定备案。七、质疑、投诉27.质疑27.1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28.投诉28.1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电话
****-*******八、适用法律29.适用法律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一、预算书由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54,957.61元(大写:肆拾伍万肆仟玖佰伍拾柒元陆角壹分),其中包含暂列金额¥4,750.00元(大写:肆仟柒佰伍拾元整),招标文件中后附预算审批表、预算汇总表及预算编制说明复印件,全套预算文件电子版在电子招标文件中,有需要参考时请自行下载查阅。本预算书仅供投标人参考,不做为报价依据,请各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自身能力水平进行报价。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各投标人自行根据工程量清单、图纸报价,如报价有特殊说明时,可自行提供“投标报价说明”,但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不符,否则视为废标。三、项目要求1、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材有品牌,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报价、参与投标、供货及施工。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清单中的品牌投标,确认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招标清单中的品牌供货,中标价格不予调整。2、所有材料需经招标人确认方可进场。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及投标报价等,所有材料均需采用国标中档类材料优等品。4、主要材料在施工前必须先送样品、样板,样品、样板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供货施工。5、施工期间投标人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严格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施工期间按珠海市的相关规定做好防尘、隔噪音工作。保证招标人的日常工作和休息不受施工影响。6、中标人如有需专业分包的项目,必须经招标人许可,且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分包,不得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的施工,并依法解除合同关系。7、如本项目有其他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中标人有配合分包商施工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要求如下:(1)中标人须与分包商配合,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提供作业场地、合理安排进场时间和作业时间;(2)中标人必须给予分包商在进行设备安装和施工时所需的用水用电的便利;(3)中标人负责清运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一切垃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该项费用不调整。(4)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与其他工程施工时的配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该项费用不调整。(5)由于分包等原因造成的交叉作业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8、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其他的补充说明:中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安全、进度以及过程管理的要求完成任务,将受到以下经济制裁或索赔。(1)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和管理。(2)在施工过程中,若招标人或监理认为中标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则招标人或监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采取赶工措施,因此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工程量增减及设计变更审批必须按程序进行,经招标人审批后方能实施;对于审批后的设计变更,中标人不得拒绝执行。(4)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5)属中标人的工作,中标人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人有权另请队伍完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6)如果造价咨询单位的结算结果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审计结果不一致时,以审计结果为准。9、其他要求四、施工设计图纸(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招标代理机构查阅或购买施工设计图纸)1、设计单位:珠海市建筑设计院2、图纸目录:序号图纸名称 图号规格1总平面图01A32绿化总平面图02A33剖面图03A34人行道铺装平面图04A35平拉门大样图05A36钢结构设计及施工总说明G-01A37结构平、立面布置G-02A38结构大样图G-03A39球场大样图QC01A310运动场地详图Z2A311铺装总图Z01(修)A312雨水、污水总平面图02(修)A313工程设计修改通知单02A4第五章 格式文件第一节合同书格式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 包 人:承 包 人: 年月日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一部分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 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工程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 工程内容: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和施工图所载明的施工内容) 招标编号:ZHHY2013-ZP020采购计划编号: P-
********-****29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等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相关内容。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施工工艺按施工图要求进行。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个日历天。拟从2013 年 月日开始施工,至 2013年 月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定标准。 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小写):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合同见证单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日期: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详见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6版)]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一节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定义1.39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传真、电子邮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工程预算、施工图、承包人投标报价文件。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无检验标准的项目,按双方商定的标准为依据。4、通讯联络4.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编: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编: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编: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编:(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5、工程分包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14、发包人14.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2)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 个工作日。(3)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4)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必须采取的特殊施工措施及配套的工作内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14.2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其他特殊说明:(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支票支付□其他方式:14.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后1天内(2)提供的份数: 份14.4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后1天内15、承包人15.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1)根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完成整个项目。(2)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a)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必须采取的特殊施工措施及配套的工作内容,确保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b)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规划验收等相关手续;c)向招标人移交一式三套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发包人、监理单位等各需一套;d)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施工现场内的水、电。e)承包人应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作好施工现场人员、材料、器材的保卫工作。f)承包人需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的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及其它相关规定办理的手续。g)工程交付使用前,工程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h)承包人应负责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因承包人原因保护不当造成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等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与责任。i)经发包人批准,有关单位有权使用承包人现有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水电接驳、临时施工便道、围墙、卫生设施等。j)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k)为确保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要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实施。l)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15.5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提交竣工图。(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竣工验收前。17、发包人代表17.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18、监理工程师18.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18.3(10)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19、造价工程师19.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0、承包人代表20.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通讯联络地址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1、指定分包人21.1事先指定的分包人及有关规定: 无 。23、工程担保23.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无23.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无 23.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无26、不可抗力26.1不可抗力的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执行。27、保险27.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27.8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承包人根据项目特点及要求自行投保,且必须根据珠海市建筑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28、进度计划和报告28.3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从编制到执行个工作日。36、质量目标36.1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图纸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36.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1.1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无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要求:1、承包人投标主要材料须采用国产中高档优等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它附件中已注明技术要求、规格、型号、参考厂家、产地、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应选用不低于此品牌的材料,施工前需发包人以及监理单位的认可。2、发包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予以执行。3、原则上承包人必须遵守图纸、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要求,若确定在缺货、停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提出替换。材料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1)材料性能和质量高于原定品牌;(2)需取得发包人同意;(3)原则上不调价,取得发包人书面意见或双方商务洽商协议的除外。42.7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5.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满足图纸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发包人规定的质量要求,并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见证点。47、工程试车47.1约定是否试车□√不需要试车,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49、竣工验收49.1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2)(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验收标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的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承包人所使用的材料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及环保标准;材料单证齐全,有产地证明、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商标、说明书、完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单证;验收时间: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后5个日历天内;工程验收方法:承包人组织并提供验收所需各种资料,由发包人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50、质量保修50.2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质量保证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承包人承诺高于二年的,按承包人承诺执行)。54、预留金54.1本合同预留金:无预留金即承包人为支付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而准备的资金;该笔资金由承包人掌握,只有经承包人同意后才能动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造价调增,其费用在预留金中计取,结算时预留金按实际剩余量扣减。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56.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设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5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承包人未按合同的要求完工,每超过1天扣减合同总价千份之五的工程款。累计工期超过15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57.1 合同价款约定合同价: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只有当以下价款调整条件存在时,才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调整方式按合同专用条款57.2条执行:57.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招标人确认的工程签证;□√招标人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单项超过 [5]%(不含本数)或-[5]%(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调整办法按合同专用条款58、60条执行。58、工程量的偏差58.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进行调整。□√按以下约定进行调整:不调整。58.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进行调整。□√按以下约定进行调整:不调整。60、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经发包人确认的有效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引起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60.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按照承包人所报单价计算。60.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按照招标人标底预算书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中标降幅=1-(中标价一暂列金额)/(预算总价-暂列金额)*100%;材料价格按按2013年第4期《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所在地的中档材料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主要材料价格和施工中增加项目的施工单位报价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进行结算。60.3调整的项目只计算实体项目费、规费及税金,措施项目费及其它项目费不计算。61、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引起的调整61.1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则本款不适用。 □物价涨落超过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1) 固定系数a( )(2) 人工,权重系数b( )(3) 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4) 钢筋,权重系数d( )(5) 其他资源及权重。61.2投标截止日期:62、支付事项62.1 工程款支付条款: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目完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待项目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30日历天内(扣除按保修协议应使用的费用后)付清余款。62.2 约定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为:(无)。63、预付款63.1关于预付款的约定□没有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有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63.2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无63.4预付款抵扣办法:无□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款项的( )(百分比)扣回,直到扣完为止。□其他抵扣方式: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4.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及范围:□√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广东省统一计价依据的规定为准。□√发包人的其他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发包人已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广东省和珠海市现行规定进行报价,承包人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中。(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万元。64.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通用条款64.2款的规定。□其他:。65、进度款65.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67.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不按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67.8发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特殊要求:无68、质量保证金68.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为合同价款的3%□√为审定结算价的5%。(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其他扣留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定结算价的5%扣留。 69、合同争议69.4争议或认定机构□√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69.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4、保密要求74.1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无76、合同份数76.1合同文本的提供□√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具体提供方式如下:76.3合同副本的份数( 6 )份,其中发包人( 2 )份,承包人( 2 )份,交珠海市政府采购办备案1份,招标代理机构见证存档1份。 第二节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文件1.1投标函致: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 份。1. 资格性文件:1.1投标函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 商务文件:2.1投标人综合概况2.2商务条款响应表2.3拟派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3.技术文件: 3.1施工组织方案4.经济价格文件:4.1投标一览表4.2投标分项报价表在此,我方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经济价格文件)。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 天,如果中标,则自动顺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7.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附后)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如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我方应付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采购人给我方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付。投标人: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注: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交凭证原件。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代表人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签发日期: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提供。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完成工程施工,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4.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手册可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5.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可导致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3、珠海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注册建造师管理手册可以代替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致: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公司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 县级以上(含)行政机关对我公司或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2. 各级司法机关对我公司或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注: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二、商务文件2.1投标人综合概况2.1.1相关业绩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合同金额(万元)竣工时间联系人及电话2.1.2其它:①企业施工质量获奖情况;②安全文明施工获奖情况;③装饰装修获奖情况; ④企业信用情况。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表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2.2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报价的组成2投标有效期3工期及验收4付款方式和条件5质量保证期6违约责任┇┇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2.3 拟派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职责分工姓名现职务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职称专业工龄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3、技术文件3.1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A:施工组织管理方案;B: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违约赔偿方案。C:施工安全方案及保障措施;D:施工质量控制方案;E:其他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四、经济价格文件4.1投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工期备注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大写:人民币小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注:1.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 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竣工所需的验收费用以及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具体投标报价表,详见工程量清单。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第三节 唱标信封说明:唱标信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一览表(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提交原件,格式如下;投标人自己缴纳保证金的,按格式一填写并提交;投标人委托他人代缴保证金的,按格式二填写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个人账户)。格式一:退保证金说明致: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下列账户: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格式二:退保证金说明致: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委托 (代缴人名称) 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下列账户: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签字: 代缴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日期:年 月 日第四节 通知函致: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完全理解(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1、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2、放弃本次投标活动。请各供应商在上述1或2前选择“√”,并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传真通知至:0756-2525806 。公司名称: 公章:代表(签名): 日期: 招标议程安排表项目编号:ZHHY2013-ZP020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篮球场、舞台、校道、车棚等修建工程序号工作议程时间安排地点备注1开始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7月05日~2013年07月11日17:30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2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月日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查看3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07月15日17:30传真至
****-*******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3年07月22日17:30代理机构帐号¥5000.00元5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24日14:30~15:00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6开标会时间2013年07月24日15:00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7评标会时间2013年07月24日15:10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8中标公示截止时间2013年07月26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