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廊道健身步道工程及鹤壁镁业小镇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廊道健身步道工程及鹤壁镁业小镇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廊道健身步道工程及鹤壁镁业小镇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廊道健身步道工程及鹤壁镁业小镇一期
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1-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廊道健身步道工程及鹤壁镁业小镇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鹤开管经计〔2020〕79号、鹤开管经计〔2020〕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初步设计已完成,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标段: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廊道健身步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该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107廊道健身步道建设项目街道健走步道宽2.5米全长7.5km,适用于街道步道路面采用彩色沥青,包含信息标识,指向标识和警示标识。
二标段:鹤壁镁业小镇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该项目为镁业小镇一期项目用地面积130亩,主要建设工业厂房、产业孵化园、科研中心、及园区内道路、污水管网、绿化、灯光等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本项目总投资约:一标段:600万元,二标段:5亿元。
2.5 工期要求:一标段:12个月,二标段:48个月。
2.6标段划分:2个
一标段: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廊道健身步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二标段:鹤壁镁业小镇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2.7.2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EPC)、包勘察、包测量、包设计、包采购、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EPC总承包资格要求:
3.1.1一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二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3.1.2一标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二标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3.1.3项目经理资格:
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截图;(提供 “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截图,查询时点为招标公告发出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具体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 文档下载的相关说明。
4.2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远程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文档下载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SaaS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鹤壁市开发区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鸿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7*****007
地址:鹤壁东站新世纪公寓D楼三单元9楼
9.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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