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区司发〔2021〕5号关于印发《牡丹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菏区司发〔2021〕5号关于印发《牡丹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
《牡丹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牡丹区司法局
2021年3月2日
牡丹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牡丹区司法局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的,树立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解决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实现区域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我区开创走在前列新局面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绝对领导
1.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类教育培训必学内容,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工作常态机制。严格落实党委(组)工作规则、党委(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责任股室: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
2.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质量。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高度融合。继续深化“红旗高扬”示范支部创建工作,持续提升支部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积极举办和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部署,实施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规范律师事务所党建阵地建设。推动律师行业党建经验向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延伸。(责任股室:机关党委、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援助中心)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牡丹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措施》。加强对直属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组织对律师行业支部书记进行政治教育培训。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各类报告讲座。(责任股室:机关党委、政治部、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援助中心)
4.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全新闻稿件采编、报送、审核、发布机制,唱响司法行政“主旋律”,讲好法治建设“好故事”,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率。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活动开展主题宣传。制定《牡丹区司法局贯彻落实<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实施办法>工作措施》,加强网络舆情监看、研判和处置工作。(责任股室: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
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大信息格局,明确专、兼职信息员,督导股室、镇(街)及时采编、整理、报送信息,择优向上级推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立足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6.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全区法治建设业务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业务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培训学习内容,并推动列入区委党校重点课程。研究起草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区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的方案措施。(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7.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报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修订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8.强化法治建设规划引领。结合牡丹区实际,起草区委法治委和区委依法治区办《2021年工作要点》,谋划制定法治牡丹区、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发展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9.健全完善依法治区推进机制。组织筹备好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依法治区办各项工作会议,协调、督促四个协调小组良性运转。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出合理意见建议。(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三、坚持重点突破,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0.突出抓好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处理好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指导各级各部门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和实施后评估,推动评估与合法性审核以及清理、备案审查工作相结合,指导评估机关在评估过程中落实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以及专家库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政府合作协议审查中的智囊作用。对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区直部门合同审查工作指导,搭建业务交流平台,适时开展业务工作研讨。(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律师工作股)
11.突出抓好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在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精细化落实,组织开展上述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修改《牡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落实,推动非诉“府院联动”机制向纵深发展。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完成执法督察证、行政执法证、听证主持人证换发审验。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培训,完成执法标兵选树和执法专家库组建。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结果的运用,加强对纠错案件的监督,全面落实责任制。健全重大行政执法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制度。(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12.突出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议事组织。加强行政复议全程调解、和解工作,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答复证据清单。创新行政复议案例研讨模式,建立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研讨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实现生效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网上公开。落实涉企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诉讼庭审观摩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举行行政应诉人员培训班及案例分析研讨会,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开展行政案件专项统计分析,就行政败诉案件、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通报案件办理情况,避免被诉案件重复发生。(责任股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1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和推行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发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团”作用,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扩大企业法律顾问覆盖面,通过“线上+线下”模式,解答民营企业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指导完成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和实施清单目录动态调整,督促“不罚”“轻罚”清单有效落实。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府院联动”机制,提升全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好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作用,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适时开展法治督察。(责任股室: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股、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援助中心)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重点加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将服务站和综治中心、网格化有机结合,积极营造人民群众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规范法律援助服务,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及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做好法律援助信息、案例报送工作。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各镇(街)司法所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争取资金支持,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援助中心)
15.持续强化律师行业教育监管。加强律师行业教育培训,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做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理能力培训,组织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到规模化、品牌化优秀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加大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力度。切实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指导,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坚持重大、涉外案件代理报告备案工作和派员旁听制度,指导律师事务所落实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和档案保管制度,压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舆情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律师违规违纪查处工作。深入研究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鼓励规模所、品牌所发展,规范个人所发展。制定律师事务所设立与发展规划。积极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广泛宣传律师工作成效,积极搭建律师参政议政平台。(责任股室:律师工作股)
16.深化公证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公证与不动产登记线上业务联办。根据新修订的《公证质量精细化管理手册》标准,组织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开展“跨省通办”“只跑一次”“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7.深化司法鉴定管理改革。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提升司法鉴定行业权威和鉴定结论的公信力,强化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8.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科学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高点启动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制度,加强调度督导,压实普法责任。指导相关部门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十进”活动,推动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推动法治实践,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树推荐一批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艺创作,推动打造一批宪法、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广场。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开展精准普法、以案释法,推动“智慧普法”“数字普法”。(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9.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能力。搭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平台,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强人民监督员的考核管理,开展人民监督员培训。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合区人民法院适时开展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调研。探索建立健全专职调解员工作保障机制。探索社会组织、团体参与法治建设的途径和渠道。(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20.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驻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调解窗口、工作室、联系点,完善镇(街)人民调解分中心建设,探索实践应用。开展“党员调解工作室”等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落实“谁设立、谁负责、谁保障”的工作责任制,规范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备案登记。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和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评选工作。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动员司法所、调解组织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21.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在实现“管得住”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管得好”,切实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清查工作。做好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工作和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工作,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区、镇(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推动区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争取单独设立或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充实调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继续推动设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探索队建制管理模式。推动“智慧矫正”建设,不断加强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业务的深度融合。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责任股室:社区矫正工作股)
22.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创新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责任股室: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股、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23.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巩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效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责任股室:政治部、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2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人才培养计划,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补充基层法治力量。认真开展好公务员平时考核
和年度考核工作。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线上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责任股室:政治部、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六、坚持重心下移,持续打牢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25.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向部门、乡镇延伸。对基层法治建设进行全方位调研,摸清全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情况,找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短板、弱项,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加强全区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在区直部门和镇(街)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6.推进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继续组织开展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年内,在现有基础上再改造升级1-2个品牌化司法所。统一全区司法所外观标识,推进司法所工作全面提升。(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27.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立足村(社区)推荐,选拔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推动实现全区每个村有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建立“法治带头人”人才库,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标签: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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