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1年国产医疗设备(第一批) 招标公告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1年国产医疗设备(第一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1年国产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ale.scbid.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1年国产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00 | ||
最高限价(元) | ********.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基因测序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普通高速离心机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生物安全柜(病理科)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麻醉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自由体位产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智慧化医护对讲设备(一体化产房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婴儿沐浴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无线掌上彩超成像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无创脑氧饱和度监护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新生儿脑电测量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母乳成分分析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儿童多导睡眠监测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超声骨密度仪(儿童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鼻窦内窥镜镜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高频电刀(放射介入)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MRI智能铁磁质探测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除颤仪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盆底功能检查治疗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生物刺激反馈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医用电动锯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碳素纤维骨科专用手术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即时3D外固定打印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131I自动分装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可视喉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超声切割止血刀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硬管内窥镜+氙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淋巴水肿专用空气波压力治疗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眼部OCT: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骨密度检测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经颅彩色多普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心理CT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上肢康复训练系统等一批康复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根管显微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牙周探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手机清洗注油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牙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便携式纤支镜(高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高频喷射呼吸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超声切割止血刀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骨质疏松治疗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半导体激光脱毛机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Nd:YAG激光治疗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窥镜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空气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NICU桥架式护理吊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重症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输液工作站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等离子射频手术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多功能意识障碍促醒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神经外科ICU中央监护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医用控温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水处理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实时精诊术中导航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三维全定量精诊术前分析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术野视频采集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医用红外线热成像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热化疗灌注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软式内镜清洗工作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胶囊内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洗消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6分钟步行监护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多普勒外周血管分析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颅内压无创检测分析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呼吸系统物理治疗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远红外线治疗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掌上彩超成像诊断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上肢康复训练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下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颅内压监测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TCD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心肺复苏装备车(含:除颤仪、喉镜、便携式呼吸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脑机接口康复训练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超低频经颅磁刺激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静态平衡分析训练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多功能集成系统性监护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核磁下脑功能视听觉刺激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在体多通道记录系统升级+配置光遗传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智能导航机械臂磁刺激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脑血管评估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空气波压力治疗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手摇式三折病床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床单元消毒机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注射泵(1通道)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3-4、10、14、18-20、28、38、41-43、54-55、59-63、74、78、83-84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剩余包件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采购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若采购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为辐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若采购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为消毒产品,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由于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5月31日到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sale.scbid.net | ||
方式: |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我司指定网站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标书售卖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标书售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 ***-********转73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售价: | 15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 2021年06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 1栋3层开标厅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 A0320医疗设备 监督管理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37号。 采购计划号:SCZC352907_********;SCZC352907_********; SCZC352907_********; SCZC352907_********; SCZC352907_********; SCZC352907_********。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附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 ||
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 ||
联系方式: |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电话: | 13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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