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客专(陕西段)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宝兰客专(陕西段)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宝兰客专(陕西段)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2013-0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宝鸡至兰州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宝鸡至兰州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3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兰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四局宝兰客专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水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宝兰客专2标段,位于陕西省宝鸡市晁峪乡,里程起讫范围为:DK655+448~DK683+620,线路全长28.172km。其中,桥梁长1.08km,占线路的4%,隧道长27.055km,占线路的96%,整个标段桥隧相连、隧道长、施工工作面多。主要物资交货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四局宝兰客专项目部。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发售(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传真至****-********,并于2013 年7月8 日至2013年7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资料购买文件。
4.1.1 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请购买人持投标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合肥市望江东路96号中铁四局集团综合楼(宿松路西门)二楼2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1.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购买人在投标申请表内注明“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字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投标申请表、购买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以扫描件方式通过电子文档发送至********68@qq.com">********68@qq.com。购买本次招标文件应付价款,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同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中铁四局宝兰客专陕西段招标采购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招标人收到信息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或者扫描发送至********68@qq.com">********68@qq.com。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3年7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中心(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具体金额见附表1)请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汇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中铁四局宝兰客专陕西段招标采购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合肥市建行芜湖路支行
账 号:****************2999
8、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8.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96号
联 系 人:刘克保
电 话:****-********
邮 箱:********68@qq.com">********68@qq.com
传 真:****-********
8.2招标人 :中铁四局宝兰客专项目部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晁峪乡乡政府
联 系 人:陈华
联系电话:186*****288
邮 箱:********@qq.com">********@qq.com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施工单位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水 泥 SN-1 吨 100000 中铁四局宝兰客专项目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 生产厂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800万人民币及以上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及以上,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企业。
4.生产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5.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投标人须拥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7.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8.投标产品不得在异地粉磨站加工生产。
9.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水泥生产厂家出具的投标包件唯一授权代理委托书,且所代理的水泥厂必须满足本次招标中对水泥生产厂的全部要求,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水泥产品。 2000 5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JWZ-2013-09
投标人 投标项目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注册资金 营业范围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申请投标包件号及说明: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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