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
[社会代理]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
采购项目编号:JLZSZB21-208、209、210
本采购项目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1-69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东财富中心701(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需求、预算金额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 (一标段) | JLZSZB21-208 |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详见采购文件) | 27.32 |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 (二标段) | JLZSZB21-209 |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详见采购文件) | 26.28 |
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三标段) | JLZSZB21-210 | 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 (详见采购文件) | 31.57 |
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3.服务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一、二标段证书附表中检测能力包含水质质量监测等;三标段证书附表中检测能力包含水质质量监测、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锅炉监测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须按照《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登记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8)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东财富中心701(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3.方式: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6)被授权人身份证
4.售价:每标段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采购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肖磊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月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 | ||
预算金额(万元) | 85.1700 | 最高限价(万元) | 85.17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一、二标段证书附表中检测能力包含水质质量监测等;三标段证书附表中检测能力包含水质质量监测、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锅炉监测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投标人须按照《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登记备案。(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05-31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方式: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5)《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登记备案证明材料(6)被授权人身份证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3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6-30 09:30 | 开标时间 | 2021-06-30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陆月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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