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卷烟纸箱出售招标公告
公司卷烟纸箱出售招标公告
2013年度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卷烟纸箱出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 根据烟草行业相关规定,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委托决定对2013年度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卷烟纸箱出售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卷烟纸箱出售项目
(2)项目编号:HZGS2013QT-101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自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中标方按合同规定向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收购卷烟包装箱,年约150万只,收集、整理、装卸、运输等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5)指定交货地点包括:
1. 江东南路555号卷烟配送中心(预计2013年底前,以新卷烟配送中心正式运行时间为准);
2. 鄞州区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南路新卷烟配送中心(预计2014年初至合同到期日,以新卷烟配送中心正式运行时间为准);
3. 慈溪市吉祥路188号慈溪烟草卷烟分拣点(预计2013年底前,以新卷烟配送中心正式运行时间为准),出售量占总量30%左右;
4. 鄞州区交货点启用时,慈溪交货点自行停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企业必须具备:
(一)企业注册资金50万以上(含50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然人必须具备:
具有一定收购能力和销售能力,个人银行存款50万以上(含50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北京时间):9:30-11:30
下午(北京时间):13:3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a、单位: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b、个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银行存款证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 年7月25日9时30分。
五、开标地点:中国烟草宁波卷烟配送中心(江东南路555号)3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人民币40000元,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22日下午16:00时前,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现金形式(否则以无效标处理),如是转账形式提交的,时间以钱到账户为准,投标人需携带汇款凭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本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收款人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开户账号:3303 0101 2010 0019 659
财务联系电话:0574-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联系人:周彦江
联系电话:****-******** 传真:****-********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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