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行吉安分行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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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银行吉安分行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吉安市招公告[2013] 58 号

赣州银行吉安分行综合大楼工程已经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3] 102号文批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
二、工程名称:赣州银行吉安分行综合大楼工程
三、工程地点:白水仙路以西、文体路以北、井冈山大道以东、崇文路以南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为3225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6535㎡,框剪/21层及地下1层,预计工程总投资约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水电、消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对报名企业要求:
1、报名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投标企业业绩:必须在2009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指框剪结构/地上21层、地下1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5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
3、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4、拟派建造师业绩要求:必须在2009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指框剪结构/地上21层、地下1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5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可与投标单位同一业绩。
5、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各一名),“五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
6、外省进赣投标企业应提供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7、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持有吉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方可参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市规划建设局关于项目负责人
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即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违反以上规定者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所有投标企业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见附件二)
(1)投标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无一人多岗现象,即无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3)投标企业和拟派建造师从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投标企业和拟派建造师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投标报名:
1、报名材料:(1)企业行政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6)拟派建造师证书;(7)五大员证书;(8)外省进赣投标企业应提供进赣投标备案手续;(9)诚信管理手册;(10)业绩证明材料。
2、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须提交《投标资格送审表》(格式见附件二)一式叁份。
3、报名时间:2013年 7 月 8日至2013年 7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吉州区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
5、报名费(不退): 600元。
十、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 7月 17 日 下午15 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吉州区农村信用联社十 三 楼)。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由招标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5名评标专家组成资格预审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预审(必要时对其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投标资格),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方法。
十二、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放时间:
资格预审结果将于2013年7 月 24 日书面通知各投标企业,资格预审结果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同时计入吉安市黑名单。
十五、其他有关事项:本工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投标企业应根据吉安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吉市建招字[2009]9号)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可通过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自行下载)。南昌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我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各投标企业在进行电子化投标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该软件开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总部)
****-*******(吉安办事处)
联系人:彭 俊 152*****204

招标单位: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
联系人:冯铗 联系电话:182*****330

招标代理机构: 南昌新世纪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0791—********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
二零一三年七月四日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赣建吉安市招字[2013]第号招 标项 目:赣州银行吉安分行综合大楼工程招标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法定代表人:张春秀联系人:冯铗电话:182*****330编 制时 间: 2013年7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一三年说明1、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实施;2、资格后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3、资格审查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4、本表由招标人填写;5、本文件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一)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二)前附表工程名称赣州银行吉安分行综合大楼工程建设地点白水仙路以西、文体路以北、井冈山大道以东、崇文路以南设计单位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吉市发改投资字[2013]48号工程总投资约10000万元本项目投资约6564万元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为3225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6535㎡,框剪/21层及地下1层。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要求 合格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月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月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五 大 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各一名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单位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吉州区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时间2013年7月17日下午3时00分到位资金基本到位审查时间2013年7月17日下午3时00分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该工程招标人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项目批准、招标告知、公告等手续及投标报名,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水电、消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标段的划分:壹个标段(四)投标资格审查条件: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建造师要求: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5、拟派委托代理人的要求:各投标企业的法人代表若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工程投标报名的有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在投标报名过程中除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外,同时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劳动聘用合同。6、拟派五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各一名】。7、业绩要求:(1)投标企业业绩:必须在2009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指框剪结构/地上21层、地下1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5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本条一律凭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和另二种以上(含二种)证明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证明其施工业绩,凡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者,其施工业绩不予认可。时限计算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建造师业绩要求: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必须在2009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指框剪结构/地上21层、地下1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5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本条一律凭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和另二种以上(含二种)证明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证明其施工业绩,凡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者,其施工业绩不予认可。(可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时限计算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市规划建设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即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违反以上规定者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有投标企业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见《投标资格送审表》)(1)投标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无一人多岗现象,即无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3)投标企业和拟派建造师从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4)投标企业和拟派建造师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9、外省进赣投标企业应提供进赣投标备案手续。10、吉安市《诚信管理手册》。所有证件(书)原件查验后留下经投标人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完整复印件,并当场退回原件。(五)其它规定1、招投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由招标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在江西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吉安分库中随机抽取5名评标专家组成资格预审评标委员会。其中技术类3名,经济类2名(必要时对其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预审、投标、中标资格)。3、根据资格预审会的预审结果,招标人对入围投标申请人和未入围的投标申请人,书面告知各投标申请人。4、资格预审的结果,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二、投标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一)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标准与方法: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试行办法》(赣建字[2004]10号)进行资格预审。并按下列第2 种方法审查投标报名人。1、招标人采取符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办法(试行)》(赣建字[2005]5号)企业必备条件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2、符合性审查:按资格审查文件第(四)条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审查 (二)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标准与方法,并按下列第 1 种方法审查投标报名人:1、符合性审查:投标报名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建造师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拟派建造师应符合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及要求。2、/ 三、投标资格审查及送审材料格式和材料递交1、投标资格预审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先评审投标人的资格标,资格审查结束后,再开启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但解释内容不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的除外。2、采用2010年《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3、投标人除证书、证件原件外,其余材料应装订成册(含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须知要求按时递交资格审查材料。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带好资格审查时需送审的证件(证书)原件,并递交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审查。5、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后)审材料,招标人有权拒收。6、资格后审审查结果,应在开标现场公布。四、本工程拟采用下列第 (四)种评标方法(一)合理低价法;(二)综合评估法;(三)报价承诺法;(四)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注:本条(一)、(二)、(三)种方法为《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规定推荐的评标方法。五、招标人的其它要求(一)拒绝投标人投标的条款:/ (二)其它要求:/。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文件(正、副本)和2007年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分开装订并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招标单位意见法定代表人: (章) 年月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意见签收人:(章)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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