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园西路北段等7条路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龙园西路北段等7条路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BNJ121092-04SG
南京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项目鼓楼区2012年第三批街巷整治出新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2】120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95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9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龙园西路北段等7条路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78.51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龙园西路北段、龙园北路西段、龙园南路、龙树路、龙翔街、龙津街、龙园东路等7条路(不含快速路)绿化、景观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4980.77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6月1日以来承担的单个合同造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造价、时间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原件须录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以信用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承诺书);(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8)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将以下原件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毕业证书。

六、评标细则: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园林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
3、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4、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工程施工期间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7月8日9时7分到 2013年7月15日9时7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16栋A座10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转802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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