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厂路鼓楼区居民生活物品分拣(储存)中心市场化运行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橡胶厂路鼓楼区居民生活物品分拣(储存)中心市场化运行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橡胶厂路鼓楼区居民生活物品分拣(储存)中心市场化运行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KJ-********

2.项目名称:橡胶厂路鼓楼区居民生活物品分拣(储存)中心市场化运行服务

3.预算金额:108.6万元/年

4.最高限价:108.6万元/年

5.采购需求:橡胶厂路鼓楼区居民生活物品分拣(储存)中心市场化运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许可内容中包含垃圾收集服务。(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出售时间: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6月4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

3.出售方式:现场购买(请潜在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4.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对项目技术及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社会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社会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4.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件一份。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7.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7.2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7.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单位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

(2)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28号

(3)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

(3)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赵慧

(2)电话:***-********

标签: 运行 市场化 分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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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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