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1年旅行社“引客入汉”组团奖励政策》的通知

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1年旅行社“引客入汉”组团奖励政策》的通知

全市各旅行社:

《2021年旅行社“引客入汉”组团奖励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旅行社“引客入汉”组团奖励政策


为促进我市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增进省域间交流协作,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结构,积极组织旅游团队“引客入汉”,助力武汉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旅行社“引客入汉” 组团奖励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注册地在武汉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的旅行社(含在线旅行社)。

二、政策措施

对2021年5月至12月奖励期限内,积极组织参与“引客入汉”,接待游客至少超过同类型团队2020年“惠游湖北打卡大武汉”活动期间过审总人数(以下简称“基数”)80%的旅行社予以奖励。

(一)省外团队接待奖励:奖励期限内,接待省外团队游客合计达到5万人的,按照2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接待省外团队游客合计达到1万人、且达到省外团队基数80%的,按照15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单团一次性组织的省外团队游客数不少于10名(含)。

2.全体游客在汉行程中至少住宿1晚,且不少于总申报人数30%的团队游客住宿星级饭店(详见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文旅名录之旅游饭店”,下同)。

3.游览1个(含)收费A级旅游景区(详见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文旅名录之旅游景区”,下同),或参加1项两江四岸收费夜游项目(详见附件,下同),或观看1场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详见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文旅名录之剧院剧场”下同)。

(二)省内团队接待奖励:奖励期限内,接待省内市外团队游客合计达到6万人的,按照1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接待省内市外团队游客合计达到2万人、且达到省内团队基数80%的,按照5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单团一次性组织的省内市外团队游客数不少于10名(含)。

2.全体游客在汉行程中至少住宿1晚,且不少于总申报人数30%的团队游客住宿星级饭店。

3.游览1个(含)收费A级旅游景区,或参加1项两江四岸收费夜游项目,或观看1场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

(三)旅游专列接待奖励:每趟专列奖励3万元。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次性组织省外游客600人(含)以上乘旅游专列从省外来汉旅游,旅游专列在武汉境内车站停靠。

2.全体游客在汉行程中至少住宿1晚,且不少于专列人数30%的游客住宿星级饭店。

3.游览1个(含)收费A级旅游景区,或参加1项两江四岸收费夜游项目,或观看1场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

专列奖励不可与省外团队接待奖励和省内团队接待奖励叠加。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

旅行社组团“引客入汉”奖励政策的财政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市级财政负责兑现、统一拨付。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在申报工作伊始,公开奖励资金预算总额,并在总预算金额内采取按次结算方式,根据旅行社申报资料的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集中拨付。奖励资金审核采取专项审计方式进行,且不得超过该项工作预算金额。

四、申请及资金拨付工作流程

旅行社奖励申报自2022年4月1日开始,至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奖励资金拨付完毕。

(一)申报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20日,旅行社向我局行业管理处提交申报表及申报材料。

(二)审计时间:2022年5月20日前,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旅行社申报的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前,对审计确认的金额及奖励单位在市文旅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拨付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旅行社,我局按规定程序将资金拨付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市财政局对奖励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奖励对象应当保存申报档案材料至少三年,按照相关规定自觉配合后续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及财政资金审计等工作。

(二)奖励对象须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完善所有信息,及时准确填报季报、年报、电子合同、团队信息、导游人员信息等,拒不填报的将取消其申请奖励资格。

(三)奖励对象及其供应商均须积极配合,提供的所有资料、签字应当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和数据,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经核实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者,纳入信用记录,对相关旅游企业取消享受我局奖励政策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予以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

(四)旅行社应当依法、诚信、安全经营,不得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得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纠纷;旅行社要加强旅游线路产品和旅游团队质量管理,按规定配备导游人员,不得出现“不合理低价游”和“零负团费”等现象。对在奖励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将取消旅行社申报资格,严肃查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提供优质服务。旅行社要抢抓政策利好机遇,合理设计旅游线路;加大宣传营销力度,科学核定产品价格;提倡文明健康旅游,抓好安全防疫工作;严厉打击倒买倒卖,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供优质服务,助力疫后行业复苏发展。


附件:1.2021年旅行社“引客入汉”组团奖励所需资料

2.2021年旅行社“引客入汉”组团奖励申请表

(一团一表)

3.两江四岸收费夜游项目



????????????????????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

2021年旅行社“引客入汉”组团奖励

所需资料

各申请单位须按照如下要求建立团队档案,其中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须单团建档,且保存三年以上。

(一)证照资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网上查询)。

2.申请单位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网上查询)。

3.申请单位季报和年报上报情况(网上查询)。

3.申请单位旅游质保金缴存证明及申报年度旅行社责任险保单(网上查询)。

(二)财务资料

1.申请单位年度财务报表。

2.申请单位各团队各类结算票据,含住宿用餐用车发票、景区门票、剧院演出票等。

3.支付及收款的相关凭证,如收支记录、收入发票,或完税证明等。

(三)业务资料

1.团队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上电子合同(或同业合同)、国内游团队信息。

2.行程计划单,含团队名单等信息。

3.地接导游带团开启“导游之家”APP截图。

4.铁路部门的专列大票、调度命令、车票等证明及相关票据。

5.订房、订车确认单,酒店分房住宿单等住宿、车辆、餐饮等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资料。

(四)安全及疫情防控资料

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一团一报,《申请表》报送纸质版1份,其他资料需提供清晰的全套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附件2

2021年旅行社“引客入汉”组团

奖励申请表(一团一表)

????申请日期:?? 年???? 月????日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开户行及账号)


申请项目

申请奖励金额

申请团队人数

【????】省外团队接待奖励



【????】省内团队接待奖励



【????】旅游专列接待奖励



团队在汉时间

????月?? 日至????月?? 日

游客来源地(客源地)


上一站


下一站


团队住宿单位


?????? 星级

租用客车情况

车号:

参观游览情况

【????】A级收费景区????????????????????????????????????


【????】两江夜游项目????????????????????????????????????


【????】文化剧场演艺项目????????????????????????????????

申请奖励项目

情况简介及材料清单

(相关申报

材料请附后)

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团队编号:

其他材料清单:

我单位郑重承诺:上述填报信息及所附证明材料全部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年??月?? 日(盖章)











附件3

两江四岸收费夜游项目


1、知音号

2、夜上黄鹤楼

3、长江夜游系列游船:君旅号、东湖号、牡丹号、黄鹤楼号、晴川阁号、汉阳门号、古琴台号、江城3号、江城4号、江城9号、江城10号、江城11号、中山16号、船长9号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策 奖励 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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