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ZZ11495G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及申请债券,招标人为宁安市渤海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渤海镇石灯路、二道街机市场路路面更换,更换面积为15705平方米;古城路和振兴大街人行道修复,修复面积9750平方米,振兴街、石灯路和古城路道路两边绿化补植,面积13065平方米,振兴大街道路两侧路灯亮化装饰;道路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及广场亮化;市场路两侧建筑物立面改造,改造面积2500平方米,增加门楼1处;振兴大街两侧房屋立面涂料装饰,涂料装饰面积10980平方米,六栋公共建筑楼体造型改造,改造面积约4519平方米;28处巷道路面改造,面积约20218.6平方米;振兴街牌匾统一规范;瀑布村主街绿化2790平方米,路灯安装31个,亮化装饰50个,牌匾改造58个,局部平房改造4080平方米,民房粉刷24500平方米,屋顶喷涂18500平方米,水冲厕所50平方米,标准化厕所156平方米,化粪池一座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1年03月至2021年0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需要分别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机构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近三年内(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31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6月04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31日至2020年06月04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递交纸质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1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东安区星河传说二期雍华庭8-107室)一楼开标大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安市渤海镇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1】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及申请债券,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安市渤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宁安市渤海镇振兴大街、古城路、石灯路、二道街及市场路两侧及渤海镇瀑布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渤海镇石灯路、二道街机市场路路面更换,更换面积为15705平方米;古城路和振兴大街人行道修复,修复面积9750平方米,振兴街、石灯路和古城路道路两边绿化补植,面积13065平方米,振兴大街道路两侧路灯亮化装饰;道路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及广场亮化;市场路两侧建筑物立面改造,改造面积2500平方米,增加门楼1处;振兴大街两侧房屋立面涂料装饰,涂料装饰面积10980平方米,六栋公共建筑楼体造型改造,改造面积约4519平方米;28处巷道路面改造,面积约20218.6平方米;振兴街牌匾统一规范;瀑布村主街绿化2790平方米,路灯安装31个,亮化装饰50个,牌匾改造58个,局部平房改造4080平方米,民房粉刷24500平方米,屋顶喷涂18500平方米,水冲厕所50平方米,标准化厕所156平方米,化粪池一座;
2.4监理服务期限:2021年06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188天;
2.5招标范围:总平面图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1年03月至2021年0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需要分别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机构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近三年内(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31日至2020年06月04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2营业执照;
4.3.3资质证书;
4.3.4项目总监理工程执业证书、社保资料;
4.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证书;
4.3.6信誉要求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及资格要求全部内容,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东安区星河传说二期雍华庭8-107室)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宁安市渤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安市渤海镇
联系人:关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黄女士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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