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信息化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信息化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信息化设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10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2021-GP-XC-144F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信息化设计
3、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5、采购需求: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信息化设计,1项,采购预算: 1,600,000.00元,项目概况: 通过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警务技术等,实现信息全面感知、风险精准评估、业务智能辅助等,以科技信息基础推进公安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公安监管部门更好的履行确保监管安全、保障刑事诉讼和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等职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通过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警务技术等,实现信息全面感知、风险精准评估、业务智能辅助等,以科技信息基础推进公安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公安监管部门更好的履行确保监管安全、保障刑事诉讼和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等职能,南建项目综合用地436亩,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由强制戒毒所、长安区监管场所2部分组成,南区由市级监管场所、警用航空基地2部分组成。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11 00:00:00至 2021-08-1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3.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3 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电子、信息工程)甲级资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甲级资质;3.4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7 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名单中的供应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中的供应商,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3.8 投标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04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0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10 14: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63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8675172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燕荣 李柏宏
电 话:87521311
传 真:8752132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7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5月28日
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信息化设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10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2021-GP-XC-144F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信息化设计
3、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5、采购需求: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信息化设计,1项,采购预算: 1,600,000.00元,项目概况: 通过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警务技术等,实现信息全面感知、风险精准评估、业务智能辅助等,以科技信息基础推进公安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公安监管部门更好的履行确保监管安全、保障刑事诉讼和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等职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通过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警务技术等,实现信息全面感知、风险精准评估、业务智能辅助等,以科技信息基础推进公安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公安监管部门更好的履行确保监管安全、保障刑事诉讼和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等职能,南建项目综合用地436亩,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由强制戒毒所、长安区监管场所2部分组成,南区由市级监管场所、警用航空基地2部分组成。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11 00:00:00至 2021-08-1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3.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3 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电子、信息工程)甲级资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甲级资质;3.4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7 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名单中的供应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中的供应商,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3.8 投标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04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0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10 14: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63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8675172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燕荣 李柏宏
电 话:87521311
传 真:8752132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7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5月28日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设计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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