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2019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县2019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通知》和四川省实施意见,2019年4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壮大集体经济扶持村报送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9〕25号),就做好扶持选点、申报等工作进行通知,泸县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选点、立项、申报工作。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项目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与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技术指导。2019年5月,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9〕60号),就加强和规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行通知。泸县坚持按照该通知进行资金使用,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按照完成进度预拨部分资金,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审计、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剩余资金。2019年6月,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91号),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持资金640万元支持我县8个村实施中省资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每个村项目补助标准为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省级资金30万元,县级配套20万元,各村自筹资金由建设项目需求自行筹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计划总投资1069.481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省级资金240万元,县级配套160万元,自筹269.4813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增加集体收入。
2. 建设目标:(1)天兴镇志成村:一是改建志城村农贸市场,市场新建彩钢棚1800平方米,市场场地硬化1800平方米,硬化厚度0.1米,修建市场摊位设施340米,每个摊位长:2.2m,宽:1m,高:0.9m。二是打造300亩柑橘产业果园,土地整治300亩,新建50立方米储水池4个、50立方米发酵池2个,配套灌溉设备,种植大雅柑、沃柑苗、纽荷尔柑橘共计24000株,植株规格2年生苗(杯苗)、胸径不低于0.4厘,高度不低于40cm。
(2)福集镇鱼目村:建设生猪寄养场,其中土建工程:场地平整1500米,砌筑工程130立方米,混泥土380立方米,墙面粉刷380平方米,修建辅助用房60平方米,场地硬化233平方米,新建消毒池,粪污处理设施一套;钢构工程:屋顶及立柱钢筋18吨,门窗240平方米,防水工程950平方米;水电设备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安装,工程安装,地暖设备及安装,降温设施。
(3)云锦镇天台寺村:新建现代化温控出菇大棚3个,合计面积约2400平方米。(4)毗卢镇白合村:新建500亩精品柑橘果园,铁网护栏600套、柑橘苗6600株、种植柑橘苗人工、复合肥20吨、有机肥22吨、尿素4吨、100亩管护费、堰塘整改1口、蓄水修建90m3、机耕道修建2.4公里、生产管理用房150㎡、PE管道3000米、土地整理100亩、监控安装16套、土地流转100亩、药剂、供水电机6台、二相线高压喷雾系统2台/套、充电喷雾器20台、电线安装。(5)云龙镇龙河村:新增建设生猪养殖场,建生猪寄养厂房450平方米,桃树种植100亩,肥水药一体化配套管线2100米。(6)石桥镇新屋咀村:流转土地租金,整活田坎3000m,新建运输泥石路400m,新建生产便道1500m,新建生产用房200㎡,新建生产操作场150㎡,四周打围3000m,敷设供水管网2000m,新建太阳能路灯20盏。
(7)太伏镇青桥村:一是扩建青桥村柑橘产业园,二是特色水产龙虾养殖2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30亩、土地租赁130亩、蓄水池4口、生产便道1.2公里、简易生产用房、苗木购置6300株、监控设备50套、农机具2台、PE管道(ф50PE2000、ф32PE1000、ф25PE1500管道购买安装)、220V电力设施(8根电杆、配电、开关等全套)、防护栏5000米特色水产龙虾养殖、基础设施20亩、土地租赁费20亩、虾苗购置20亩、防逃设施及监控设备3套。(8)方洞镇薛湾村:一是特色水产养殖:频震式增氧机40台,安装增氧机电线380V3000米,220V1000米,供水系统PE管1800米,电机7.5KW1台,电机电缆300米,修建300㎡的虾苗精养孵化池。二是种植精品柑橘果蔬:流转土地300亩,太阳能频振杀虫,12000株091无核沃柑,机械垒窝清沟,人工种植、管护,复合肥5吨,有机肥15吨,肥水一体化设施建设120亩。三是开发优质山泉水:PE管道机械挖沟及回填和人工安装5km。
3. 项目进度安排:(1)2019年9月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及申报工作。(2)2020年2月前,完成项目设计、立项、预算、财评及公开招标工作。各项施工任务,并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初验,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准备迎接竣工验收。(3)2020年3月,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及资料收集、报账工作。
各镇、村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相符合,申报建设目标切实可行,2019年10月,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财政局、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发展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县委组通〔2019〕55号),下达批复后,各镇、村开始实施项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实施完成后,首先由项目镇组织审计机构(公司)开展对本镇村实施的个项目进行审计,并形成独立的审计报告。其次,项目完工后,按照项目计划、实施方案、项目责任书和行业标准,村三委、村民代表全程参与验收过程,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并有村民监督委员会代表同意签字,同时由项目镇做好项目镇级验收工作,形成完整的验收报告。最后,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项目镇做好项目的自评工作,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报告中突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6月,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91号),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持资金640万元支持我县8个村实施中省资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60万元。按照文件精神,各实施项目镇(村)编制方案,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持资金640万元支持我县8个村实施中省资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其中,中央资金400万元,省级资金240万元,县级配套160万元,各村自筹资金269.48135万元(附表1)。
附表1:泸县2019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别 | 村名 | 资金构成情况 | |||||
总资金 | 其中:财政资金 | 自筹 | ||||||
小计 | 中央 | 省级 | 县级 | |||||
1 | 福集 | 鱼目 | 156 | 100 | 50 | 30 | 20 | 56 |
2 | 方洞 | 薛湾 | 136 | 100 | 50 | 30 | 20 | 36 |
3 | 毗卢 | 白合 | 150.215 | 100 | 50 | 30 | 20 | 50.215 |
4 | 石桥 | 新屋咀 | 100.21 | 100 | 50 | 30 | 20 | 0.21 |
5 | 太伏 | 青桥 | 154.86 | 100 | 50 | 30 | 20 | 54.86 |
6 | 天兴 | 志诚 | 140.2 | 100 | 50 | 30 | 20 | 40.2 |
7 | 云锦 | 天台寺 | 100 | 100 | 50 | 30 | 20 | 0 |
8 | 云龙 | 龙河 | 131.99635 | 100 | 50 | 30 | 20 | 31.99635 |
合计 | 1069.48135 | 800 | 400 | 240 | 160 | 269.48135 |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5月,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持资金640万元已经全部到位,县级配套160万元已到位,各村自筹资金合计269.48135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计划资金与实际资金一致。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5月,已拨付财政资金790.291821万元,未拨付9.708179万元,未拨付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附表2)。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各村完成进度预拨一定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各村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完成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由各镇组织相关专家对各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最后县级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后各村准备完整资料及有效票据向泸县农业农村局、泸县财政局申报补助。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进度、支付标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附表2:泸县2019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别 | 村名 | 资金拨付情况 | ||||
实际 拨付 | 已拨付 | ||||||
小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2021年) | ||||
1 | 福集 | 鱼目 | 100 | 80 | 20 | 60 | 20 |
2 | 方洞 | 薛湾 | 100 | 80 | 30 | 50 | 20 |
3 | 毗卢 | 白合 | 99.716233 | 60 | 30 | 30 | 39.716233 |
4 | 石桥 | 新屋咀 | 98.032037 | 80 | 50 | 30 | 18.032037 |
5 | 太伏 | 青桥 | 99.077862 | 80 | 0 | 80 | 19.077862 |
6 | 天兴 | 志诚 | 100 | 80 | 50 | 30 | 20 |
7 | 云锦 | 天台寺 | 93.465689 | 80 | 0 | 80 | 13.465689 |
8 | 云龙 | 龙河 | 100 | 60 | 50 | 10 | 40 |
合计 | 790.291821 | 600 | 230 | 370 | 190.291821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9〕60号)文件精神,项目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先建后补,项目在验收合格后拨付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物资采购、项目建设,一切依照程序开展工作。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项目方案编制、下达批复,县财政局强化资金监管、使用及拨付,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技术指导,各村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物资采购,建成后进行项目管护。各项目镇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镇结合项目特点,按照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项目建设组织方式。项目建设由各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购买物资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单项工程符合招标规定的按照公开招标程序实施。工程建设由各镇国土部门、村建中心、农技站提供技术指导,并监督工程建设质量
2. 实行公示公告。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年限、项目总投资,开工、竣工时间、利益分配方案等进行公示,项目村通过村务公开栏、群众会议等方式进行公示。同时动态公示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等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上实行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项目方案编制、下达批复,县财政局强化资金监管、使用及拨付,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技术指导,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不定期组成监督组,到各个项目实施村进行检查,在各村完成项目审计、验收后,县上组成验收小组再次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各镇(村)准备完整资料及有效票据向泸县农业农村局申报补助。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泸县2019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按照建设目标建设,项目总投资1069.481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省级资金240万元,县级配套160万元,自筹269.48135万元。
实际建设内容为:(1)天兴镇志成村:一是改建志城村农贸市场,市场新建彩钢棚1600平方米,市场场地硬化1600平方米,硬化厚度0.1米,修建市场摊位设施340米,每个摊位长:2.2m,宽:1m,高:0.9m。二是打造300亩柑橘产业果园,土地整治300亩,新建100立方米储水池2个、50立方米发酵池2个,配套灌溉设备,种植大雅柑、沃柑苗、纽荷尔柑橘共计24000株,植株规格2年生苗(杯苗)、胸径不低于0.4厘,高度不低于40cm。
(2)福集镇鱼目村:建设生猪寄养场,其中土建工程:场地平整1500米,砌筑工程130立方米,混泥土380立方米,墙面粉刷380平方米,修建辅助用房60平方米,场地硬化233平方米,新建消毒池,粪污处理设施一套;钢构工程:屋顶及立柱钢筋18吨,门窗240平方米,防水工程950平方米;水电设备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安装,工程安装,地暖设备及安装,降温设施。
(3)云锦镇天台寺村:新建现代化温控出菇大棚3个,合计面积约2400平方米。(4)毗卢镇白合村:新建500亩精品柑橘果园,铁网护栏600套、柑桔苗7276株、种植柑桔苗人工、复合肥20吨、有机肥22吨、尿素4吨、101.6亩管护费、堰塘整改1口、蓄水修建83.3m3、机耕道修建2.4公里、生产管理用房162.4㎡、PE管道3000米、土地整理101.6亩、监控安装19套、土地流转101.6亩、药剂、供水电机6台、二相线高压喷雾系统2台/套、充电喷雾器20台、电线安装。(5)云龙镇龙河村:新建设生猪养殖场,建生猪寄养厂房427平方米,桃树种植100亩,肥水药一体化配套管线5000米。增加生猪养猪场生活区与生产区隔离设施、消毒、换衣、洗澡间、堆料棚60平方米、储液池加盖300平方米、上猪台改建50平方米。(6)石桥镇新屋咀村:流转土地租金,整活田坎3000m,新建运输泥石路392m,新建生产便道1500m,新建生产用房246㎡,新建生产操作场152.09㎡,四周打围3000m,敷设供水管网2000m,新建太阳能路灯8盏。(7)太伏镇青桥村:一是扩建青桥村柑橘产业园,二是特色水产龙虾养殖2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30亩、土地租赁130亩、蓄水池4口、生产便道1.2公里、简易生产用房、苗木购置6300株、监控设备50套、农机具2台、PE管道(ф50PE2000、ф32PE1000、ф25PE1500管道购买安装)、220V电力设施(8根电杆、配电、开关等全套)、防护栏5000米特色水产龙虾养殖、基础设施20亩、土地租赁费20亩、虾苗购置20亩、防逃设施及监控设备3套。(8)方洞镇薛湾村:一是特色水产养殖:频震式增氧机40台,安装增氧机电线380V3000米,220V1000米,供水系统PE管1800米,电机7.5KW1台,电机电缆300米,修建300㎡的虾苗精养孵化池。二是种植精品柑橘果蔬:流转土地300亩,太阳能频振杀虫,12000株091无核沃柑,机械垒窝清沟,人工种植、管护,复合肥5吨,有机肥15吨,肥水一体化设施建设120亩。三是开发优质山泉水:PE管道机械挖沟及回填和人工安装5km。
截止评价时点实际任务完成量与计划量基本一致,质量标准达标、在计划时间内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成本控制范围合理。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涵盖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极大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引进、选育、推广和应用优质优良品种,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实现群众增收、贫困户得利、集体经济壮大,促进和谐社会健康发展。
从经济效益上来看:通过拓展思维,加强管理,采用新技术促进生产,发展产业积极壮大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整体实力,提升了经济效益。基础实施的改善、新品种的引进,节约了劳动成本,两相品迭,每年村集体可实现节本增效约300万元。
从社会效益上看:提升了村集体组织的经营能力,同时,带动周边农户增加务工收入。同时因效益明显,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配套产业,形成集群优势,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
从生态效益来看: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增加环保理念,加强内控制度,采取集约化、规划化生产实现绿色发展。降低了农药、兽药使用量,实现环保发展,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同时提升农产品品质,确保了农产品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以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共同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总体把控,分部实施、边评边整”原则,对项目实施进行评价。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落实评价工作的开展。县财政局主要对资金下达、资金安排、资金划拨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对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实施程序、进度要求等内容作评价。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各村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完成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由各镇组织相关专家对各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最后县级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后各村准备完整资料及有效票据向泸县农业农村局、泸县财政局申报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项目镇做好项目的自评工作,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县上汇总收集,对完成的建设内容进行自身验收评价,泸县自评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上级安排的项目没有列支工作经费,但项目实施过程确是存在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咨询指导等费用,因地方政策财力较为紧张,对于保障项目的实施还是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二是项目在前期申报立项和建设过程中,由于实际建设在变化,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修改完善。
(三)相关建议。
建议:上级在安排预算项目资金,可配套安排部分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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