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福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习)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福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习)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中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的工作要求,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11号)的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分级分类管理;优化高素质农民培育形式手段,培养、用好农民讲师,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高素质农民实习实训工作质量水平。我局拟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和基地设立实训(实习)基地,现向全市征集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习)基地,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实训(实习)基地条件

  1、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独立法人单位;基地产业可分种植业(可具体细分如大田作物、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以及特种种植等)、畜牧养殖业(以具体养殖动物细分)、水产养殖业(以具体养殖水产品细分)、农机、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以具体产品细分)等涉农行业,具备自身特色,一个主体同时可兼顾多种类型。

  2、运作管理规范、产业特色突出、业务技术领先、示范引领作用大等特点,在当地有较大影响,适合农民现场学习。

  3、实训基地具有满足100人左右的农民常年或季节性实训需要的设施设备和实训场地;实习基地的要求可适当降低;基地应当交通便利。

  4、基地教辅人员配备到位,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相应产业实训需要的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齐备。

  5、自愿按农业主管部门要求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创业孵化、跟踪服务等任务;

  6、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由各镇(街)组织辖区内的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并填报《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同时提交基地主体证明文件、管理制度文件、企业现场情况图片若干。由镇(街)汇总后报送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已经进入“农民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19家培育基地无须再申报,但须提交申报表补充基地信息。

  (二)组织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基地并对外公示。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2)请于6月18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习)基地申报表

  2、镇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实习)基地汇总表

  联 系 人: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陈宝华(行政中心1604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fqnyxx@126.com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8日

标签: 遴选 基地 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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