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等三个区域招标公告

2021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等三个区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等三个区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Y-C-011-002

项目名称:2021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等三个区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880000.00元

其中:

标段号

采购预算(元)

项目名称

440000.00

2021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等三个区域

最高限价:无。

釆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工伤预防费管理暂行办法》,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工伤频发企业的安全隐患问题及工伤预防相关制度进行针对性培训改善,确保工伤预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本项目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

标段号

项目名称

2021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

2021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等三个区域

本次采购项目共两个标段。供应商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响应,所投标段于获取采购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本次采购每个供应商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供应商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一个,则依开标顺序(各标段开标顺序由代理机构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供应商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二)项目改善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内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伤事故频发单位(职工人数达100人以上),工伤预防改善单位数量总计22家。

二标段: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商务区)、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度假区)、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科创区)11家企业,具体名单中标后由采购人确定。

(三)项目改善内容

具体内容:通过对特定企业点对点的工伤事故数据分析、上门审核交流、现场巡视询检、后续跟踪回访等,了解掌握该企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制的不足和问题,出具书面报告(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善意见及措施等内容),实施对重点人员针对性培训,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切实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盛工)、********(谢工)、********(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6、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正常运行及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

联系方式:****-********(史佳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顾奕、刘虹

电    话:****-************-********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 区域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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