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屿镇人民政府自然村建设垃圾分类亭和配备分类桶服务-南党政办【2020085号货物类采购项目

南屿镇人民政府自然村建设垃圾分类亭和配备分类桶服务-南党政办【2020085号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屿镇人民政府

乙方:华达(福建龙岩)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1]MYZB[GK]2021002-1的南屿镇人民政府自然村建设垃圾分类亭和配备分类桶服务-南党政办【2020085号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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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9901 垃圾容器 垃圾容器华达牌1(项)18950001895000国内型号:HD-28FL;规格:长度:2605mm,宽度: 顶棚宽度 1552mm、底脚 宽度 1202mm,高度:顶 檐 2306mm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伍仟元整(¥189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付。;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垃圾分类亭,品牌:华达牌,型号:HD-28FL。 (1)、每个分类亭配套4个240升垃圾分类投桶分别为可回收、厨余、其他及有害垃圾桶。 (2)、垃圾分类亭尺寸:长度:2605mm,宽度:顶棚宽度1552mm、底脚宽度1202mm,高度:顶檐2306mm。 (3)、主框架立柱:材质镀锌钢管,管材尺寸80×80mm,管材厚度2.25mm。 (4)、侧面次梁:材质镀锌钢管,管材尺寸40)×80mm,管材厚度2.27mm。 (5)、顶棚次梁:材质镀锌钢管,管材尺寸40×80mm,管材厚度2.23mm。 (6)、镂空面板:材质镀锌钢板,压花工艺,板材厚度2.0mm。 (7)、标识背板:材质镀锌钢板,板材厚度2.0mm。 (8)、顶檐:材质PVC树脂,仿古风格,耐火、耐压、耐腐蚀。 (9)、垃圾分类标识牌:材质亚克力,厚度1.0mm,标示内容(户外写真)可替换。附着在2.0mm的镀锌钢板表面,抗紫外线强、3年内不褪色。 (10)、公告栏提示牌:材质亚克力,厚度1.0mm,标示牌内容可替换。 (11)、防水:顶檐采用改性沥青防水,厚度≥3mm。 (12)、涂装:整体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工艺,表面平滑光整,色泽均匀,喷涂后整体表面粗糙度Ra在36.5-48.6um; (13)、安装:垃圾分类亭采用整体框架结构,连接采用地脚螺丝固定; (14)、基础要求: 1、乙方承诺垃圾分类亭的基础(含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实施(施工一切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2、乙方承诺场地整理:原场地绿化处理、旧设施拆除(如有)、土方开挖、回填及平整。 3、乙方承诺地面硬化:不低于100mm厚C20混凝土,内配Φ10@200单层双向钢筋网片;不低于150mm碎石垫层夯实; 4、乙方承诺废料外运: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须按各相关部门垃圾清运要求清运、处置; 5、分类清洁亭周边环境进行修复如绿化、路面、地坪、墙面等。 6、安装完工后,周边环境要美观,便于居民投放和清运。 (15)、以上技术要求中标注★的内容应提供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文件内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其他承诺: (1)、★乙方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准时履行交付时间的承诺,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 备注:乙方承诺本项目结算金额按实际建设数量结算。 垃圾分类桶(240升),品牌:华达牌,型号:HD240LB4。 (1)、容积:240L,带翻盖,桶身具有生产日期及容量标识。 (2)、整体尺寸:L730mm×W580mm×H1090mm。 (3)、材质:桶身及桶盖采用全新高密度聚乙烯(HDPE)添加紫外线吸收剂、增 韧剂、色母料一次注模成型。 (4)、桶身厚度4mm、桶盖厚度2.5mm;整体重量13kg; (5)、桶身两侧正面中间部位设计有竖向加强筋与檐口链接,数量5条,厚度4mm。 (6)、桶轮:数量2个,直径φ190mm;单只重量0.9kg;内圈聚乙烯,外圈橡胶。 (7)、桶底正面底部装有ABS耐磨钉,数量38个,增加桶底的耐磨性能。 (8)、轮轴与桶体连接方式:直接插入,安装方便,桶体底部两侧轮轴插入处轮 轴支撑点共计于6个,支撑点厚度6mm,牢固可靠。 (9)、桶身背面底部设计有方形凹槽,作业时可将轮轴作为把手便于倾倒垃圾。 (10)、产品外观:产品光滑无毛刺,比例匀称,色彩鲜艳,无气泡、划痕、黑点、 杂质。 (11)、坠落实验:预定坠落高度3米,重复两次,桶体应无裂纹,无损坏。 (12)、重锤冲击试验:重锤重量 5kg,冲击高度 0.8m,桶体桶体应无裂纹,无损坏。 (13)、产品具有抗腐蚀性、和抗冻耐热特性,正常使用温度为-30℃~+65℃,不变形、不开裂。 (14)、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图形符号要求:乙方承诺分类标识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 (15)、乙方承诺产品符合国家城镇建设行业 CJ/T280-202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承诺: 1、乙方承诺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验收程序和方法承诺: 1、出厂检验 乙方承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的要求。 2、中标人自检 乙方承诺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乙方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3、验收与最终验收 乙方承诺货物自检后,乙方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采购人给予10天的整改时间,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承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入报价报价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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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30%,作为预付款;
2 65 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并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支付货货款65%;
3 5 余款作为质保金于所有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5日内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乙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可通过转账形式,也可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形式),该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履约完毕后15天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乙方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执行完毕本项目内容,双方履 行完毕各自的责任及义务后起失效。

10、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合同法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 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货物安装及调试承诺: 1、乙方承诺货物必须达到以上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实现采购人要求,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2、乙方承诺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乙方在报价中详细列明所需各项费用。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3、乙方承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乙方承诺安装到位后的货物由乙方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5、乙方承诺货物验收前,乙方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中文说明书、中文采购人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6、乙方承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价格内。 7、乙方承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应提供货物使用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 技术资料要求承诺: 1、乙方承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产品资料一套,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中。 (1)、产品验收标准 (2)、产品技术说明书 (3)、使用说明书 (4)、零部件目录(如果有的话) (5)、备品备件、损件清单(如果有的话) (6)、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如果有的话) (7)、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2、乙方承诺需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买方有权委托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1、乙方承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价格内。 售后服务要求承诺: 1、乙方承诺投标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确认后起两年零六个月,如货物因非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例如:垃圾分类亭、垃圾桶、标示牌等),乙方承诺全额免费包维修、包更换,如确属人为原因损坏,亦须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换,但采购人将在合理范围内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承诺质量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 次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产品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乙方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3、乙方承诺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 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4、乙方承诺如遇乙方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乙方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5、乙方承诺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其他事项承诺 1、乙方承诺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乙方承诺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乙方承诺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南屿镇人民政府乙方: 华达(福建龙岩)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南屿镇水西林13号住所: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民园路56号
单位负责人: 陈祖勇单位负责人: 王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胡文武
联系方法: 13950238486
联系方法: 180637665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岩西陂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69834100000041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05月28日

标签: 货物 垃圾分类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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