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机动车拆解行业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机动车拆解行业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机动车拆解行业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gyang.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公告并查看公告中要求的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机动车拆解行业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邀请供应商方式:R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预算金额:15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提交环境损害评估报告。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R接受□拒绝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磋商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获取方式:由采购代理公司发送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指定的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R不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报名
1.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5月28日17时后至2021年6月8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96936766@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刘工,13035020079),否则出现邮件未收到,导致供应商报名未成功,责任自负。
1.2 供应商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以doc文档格式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供应商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名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报名费用:0元。
1.3供应商资格由磋商小组在磋商时依磋商文件审查确定,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报名但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注: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开启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送达到指定地点。在开启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响应,取消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滁州市凤阳县档案局南侧
联系方式:0550-2226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A座18楼
联系方式:13035020079、13605669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朱工
电 话:13035020079、1360566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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