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结核药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结核药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102992501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16-220633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西昌路金昭大厦B座5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雪微+0316-8023234
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filename#
采购数量: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II(FDC—HRZE),6320盒;异福片(FDC—HR),5200盒。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实施结核病诊疗规范,为肺结核患者提供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简称FDC)。FDC是由数种不同药物按一定的剂量配方,混合制成的一种复方制剂,常用组合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及异烟肼+利福平两种,用于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减少错误服药,避免单一用药,防止继发耐药产生。截止目前,我国只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具有该种药品的生产技术,能够生产符合国家要求的HRZE(FDC)(即每片含利福平150mg、异烟肼75mg、吡嗪酰胺400mg、乙胺丁醇275mg)参数标准的药品;且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批准文号,用于结核病患者的治疗使用,既能保证治疗效果,又可减少不良反应。截止2021年4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生产该药品的厂家仅此一家,符合单一来源药品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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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②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05-31至2021-06-04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
采购文件售价: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06-17 10:00
开标地点: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公示期限:2021-05-27至2021-05-27
财政部门地址:廊坊市财政局
项目联系人:王明艳
联系方式:0316-2638556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507665323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备注:
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来源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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