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走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鹤峰县走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走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以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关于《鹤峰县走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的批复(恩施州水利审【2020】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n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 项目概况
n建设地点:鹤峰县走马镇。
n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及渠首、输配水、排水、渠(沟)建筑物与渠系配套、量测与管理设施等工程等工程。
n(1)渠首工程:本次加固、改造、维修及重建渠首工程共5处,均为拦河堰工程。
n(2)输配水工程:本次对7条渠道进行维修加固、衬砌防渗和恢复重建,渠道总长2.73km。因地制宜对6条输水线路进行管道化改造,布设输水管道13.16km。
n(3)骨干排水工程:本次对灌区范围内的18条排水干支沟道进行开挖疏浚、护砌与边坡加固、生态护坡建设,排沟总长4.41km。
n(4)渠(沟)系建筑物:本次设计配套建设渠(沟)系建筑物35处,其中新建路涵6处,节制闸6处,泄水堰2处,配套分水口21处。管道建筑物71处,其中21处控制闸阀井,44处分水闸阀井,减压池6座。
n(5)用水量测、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按照相关要求对走马灌区渠道、管道进行计量设施的覆盖式建设,共13处,其中渠道测点7处,管道测点6处。本次优先对干渠道、DN200以上管道及灌溉水利用系数测定试点片进行信息化建设,共计13处。
n其他: / 。
n2.2 招标范围
n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n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n计划服务期:120日历天,其中: / 。
n合同估算价:8538138.00元。
n2.3 其他: / 。
n3. 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本项目要求类似项目业绩为单项合同额达到17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项目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n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拟任项目“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n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n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n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n□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n□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且每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n□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n□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n3.6 其他要求:
n3.6.1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n3.6.2 信誉要求:
n①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n③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n3.6.3 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恩施州水利水电在建设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GPS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恩施州水利函【2020】6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且承诺应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n3.6.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n3.6.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其中一个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n3.6.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n3.6.7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n4. 招标文件的获取
n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州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enshi.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州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CA锁(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n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州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网上招标文件支付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州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n5. 投标文件的递交
n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8日9时00分。
n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n6. 投标相关事宜
n/ 。
n7. 评标办法
n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n8. 发布公告的媒介
n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n9. 联系方式
n招 标 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鹤峰县新民街18号4栋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楼8号
n邮 编:445800 邮 编: 445000
n联 系 人:贾先生 联 系 人:周女士
n电 话:15826671099 电 话: 0718-8463815
n传 真: / 传 真: /
n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n网 址: / 网 址: /
n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n账 号: / 账 号: /
nn2021年 05月28日
n备注:
n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下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n2.招标公告如多标段合发,招标范围、资格条件等应根据标段的不同进行对应修改。
n3.“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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