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游泳池建设工程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游泳池建设工程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游泳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游泳池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工程地址位于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内。工程费用:约 85.05万元;工期: 45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训练游泳池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清单、图纸下载时间及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各自在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ongtou.gov.cn/col/col*******/index.html)”‘社会交易项目’栏目下载,也可直接向招标代理单位购领招标文件等资料(代理单位地址:温州市江滨西路355号欧洲城中心大楼601室)。
4.2注意事项: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2. 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先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电子资料,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统一组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务必及时购领招标文件等资料;本工程实行不记名制度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价格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9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789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钱先生 联 系 人: 陈美云
电 话:****-******** 电 话: ****-********、137*****617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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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游泳池建设工程.rar | 2021-05-28 17:11:42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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