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小镇A-01#楼~A-03#楼、A-05#楼~A-13#楼、A-15#楼~A-17#楼、A-S01#楼~A-S04#楼、D-S04#楼、D-S07#楼项目

龙湖小镇A-01#楼~A-03#楼、A-05#楼~A-13#楼、A-15#楼~A-17#楼、A-S01#楼~A-S04#楼、D-S04#楼、D-S07#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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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施工总承包

招标工程编号:SG0500G21005

招投标监管部门: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龙湖小镇A-01#楼~A-03#楼、A-05#楼~A-13#楼、A-15#楼~A-17#楼、A-S01#楼~A-S04#楼、D-S04#楼、D-S07#楼项目

招标人: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凤鸣街东侧、凤德街西侧、规划八路南侧、规划九路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968.76平方米,最高单体建筑高度:32.82米。包括A-01#楼、A-02#楼、A-03#楼、A-05#楼、A-06#楼、A-07#楼、A-08#楼、A-09#楼、A-10#楼、A-11#楼、A-12#楼、A-13#楼、A-15#楼、A-16#楼、A-17#楼、A-S01#楼、A-S02#楼、A-S03#楼、A-S04#楼、及配套的D-S04#楼、D-S07#楼、道路、环境、绿化景观、铺装、消防、大门、围栏、监控、弱电、雨排、污排等配套。

四、招标范围:工程说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建设批准部门: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20-230603-70-03-093177

资金来源:自筹;

计划投资(元):********5.73

二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表

标段编号:

SG0500G21005-01

标段名称:

龙湖小镇A-01#楼~A-03#楼、A-05#楼~A-13#楼、A-15#楼~A-17#楼、A-S01#楼~A-S04#楼、D-S04#楼、D-S07#楼项目

控制价(元):

********9.85

质量标准:

合格

开工日期:

2021年7月1日

竣工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标段包括的单(子)项工程信息

编号

名称

工程特征

SG0500G21005-01

龙湖小镇A-01#楼~A-03#楼、A-05#楼~A-13#楼、A-15#楼~A-17#楼、A-S01#楼~A-S04#楼、D-S04#楼、D-S07#楼项目

总建筑面积72968.76平方米,最高单体建筑高度:32.82米。包括A-01#楼、A-02#楼、A-03#楼、A-05#楼、A-06#楼、A-07#楼、A-08#楼、A-09#楼、A-10#楼、A-11#楼、A-12#楼、A-13#楼、A-15#楼、A-16#楼、A-17#楼、A-S01#楼、A-S02#楼、A-S03#楼、A-S04#楼、及配套的D-S04#楼、D-S07#楼、道路、环境、绿化景观、铺装、消防、大门、围栏、监控、弱电、雨排、污排等配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3.1.本工程的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下表所列明资格条件:

标段编号:

SG0500G21005-01

标段名称:

龙湖小镇A-01#楼~A-03#楼、A-05#楼~A-13#楼、A-15#楼~A-17#楼、A-S01#楼~A-S04#楼、D-S04#楼、D-S07#楼项目

投标保证金(万元):50

投标人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该标段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6年5月-2021年5月)以来企业承担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3.6万平方米及以上已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的其他资料。

项目经理要求:

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6年5月-2021年5月)以来承担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3.6万平方米及以上已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的其他资料。

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人数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可兼职的岗位需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或用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代替。

3. 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4.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其他要求: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投标文件中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以不上传相关证件。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参与投标人均视为已自行踏勘现场,并以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6、投标人提供全部项目班组成员无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将视为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1套项目机构人员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一家投标人1套项目机构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那么以招标控制价高的为准。(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 “招标文件”模块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

五、提问和澄清时间

公 示 开 始 时 间 :

2021年05月28日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08日09:00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09日09: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6月18日09时00分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通过“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完成的时间,以“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发出回执时间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zx.daqing.gov.cn/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格林小镇二期综合楼

联 系 人:林宏飞

电 话:139*****006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

标签: 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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