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光谷五小足球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非集采)资格预审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光谷五小足球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非集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光谷五小足球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非集采)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绿地国博财富中心A座3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ttt1、项目编号:YHJS-2021-ZC-0511
tt2、采购计划备案号:J********-****t
tt3、项目名称:光谷五小足球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非集采)t
tt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t
ttt5、预算金额:574(万元)t
ttt6、最高限价:574(万元)t
t7、采购需求:
tttt本项目分4个包,其中:
第1包:窗帘设备,预算金额34.72万元。主要采购内容:窗帘布、轨道铝型材。
第2包:功能室设备,预算金额436.28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工字铸铝实验台、科学桌、创客桌、书法桌、音乐凳等设备。
第3包:直饮水设备,预算金额28万元。主要采购内容:直饮水设备。
第4包:图书,预算金额75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图书、图书馆软件等t
tt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t
ttt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t
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t(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t(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t(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t(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t(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t(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tt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t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t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t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tt(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t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ttt第4包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出版物经营许可证》。t
t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ttt1、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t
ttt2、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绿地国博财富中心A座3层)t
t3、方式:
ttt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3.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
3.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
3.3. 项目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
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供应商应将上述要求的材料扫描发至邮箱********49@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t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ttt详见资格预审文件t
t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ttt合格制t
t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ttt□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t
t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t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t√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t七、申请文件提交
ttt应在2021年06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绿地国博财富中心A座3层)t
t八、资格预审日期
ttt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6月07日t
t九、公告期限
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t十、其他补充事宜
ttt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t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t1、采购人信息
ttt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t
ttt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楼t
ttt联系方式:***-********t
tt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ttt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t
ttt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绿地国博财富中心A座3层t
ttt联系方式:150*****067t
t3、项目联系方式
ttt项目联系人:王武娟、陈雪竹t
ttt电话:150*****06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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