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相机镜头招标公告

数码相机镜头招标公告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关于数码相机镜头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JXC*******

本中心接受绩溪县实验小学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数码相机镜头一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且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自我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费、装卸费、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其他费用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修费用。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4、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

5、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付款人:绩溪县实验小学。本中心不承担付款责任。

6、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补遗答疑栏有无变更公告,如有,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7、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出具: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采购内容

1、项目预算:人民币3万元整。

2、具体内容见附件3采购需求的具体参数及技术、服务要求。

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本项目,采购方于3日内验收。

4、供货地点:绩溪县实验小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保证金

1、本次询价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00元,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15时30分。我中心保证金账号及开户银行如下:

保证金帐户一: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账号:131*****09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

保证金帐户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XC*******次政府采购询价保证金”字样。

2、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不接收现金,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未按时到达指定账户,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自动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合格后凭验收单无息退还(验收单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

五、编制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供应商整理资质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制作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在其封面中注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未按规定编制报价文件的,询价小组可视其为无效报价。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6、售后服务方案。

六、报价及评审事项

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之前启封”的字样后,递交本中心业务股。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11日15时30分。

3、程序:开标现场宣读报价,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进行评审。询价小组将从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报价函开始评审,询价小组无须对所有报价函进行评审。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监督下抽签确定排名。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可依据上述成交原则确定成交结果。

七、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1、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串通投标的;

2、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按成交结果履约的;

3、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的。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绩溪县实验小学

联系人:许菲联系方式:139*****043

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传真:****-*******

详细地址:绩溪县城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大楼隔壁)

附件:JXC*******.doc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3年7月8日

数码相机镜头询价采购公告采购编号:JXC*******本中心接受绩溪县实验小学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数码相机镜头一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1、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且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自我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费、装卸费、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其他费用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修费用。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4、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5、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付款人:绩溪县实验小学。本中心不承担付款责任。6、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补遗答疑栏有无变更公告,如有,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7、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出具: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成交资格。二、采购内容1、项目预算:人民币3万元整。2、具体内容见附件3采购需求的具体参数及技术、服务要求。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本项目,采购方于3日内验收。4、供货地点:绩溪县实验小学。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保证金1、本次询价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00元,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15时30分。我中心保证金账号及开户银行如下:保证金帐户一: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09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保证金帐户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XC*******次政府采购询价保证金”字样。2、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不接收现金,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未按时到达指定账户,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自动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合格后凭验收单无息退还(验收单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五、编制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供应商整理资质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制作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在其封面中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规定编制报价文件的,询价小组可视其为无效报价。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6、售后服务方案。六、报价及评审事项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的字样后,递交本中心业务股。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1日15时30分。3、程序:开标现场宣读报价,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进行评审。询价小组将从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报价函开始评审,询价小组无须对所有报价函进行评审。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监督下抽签确定排名。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可依据上述成交原则确定成交结果。七、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1、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串通投标的;2、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按成交结果履约的;3、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的。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绩溪县实验小学 联系人:许菲联系方式:139*****043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联 系 人:程工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绩溪县城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大楼隔壁)附件:1、相关格式2、绩溪县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采购需求的具体参数及技术、服务要求绩溪县招投标中心2013年7月8日 附件1:相关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致:绩溪县招投标中心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号“”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手机: 投标人名称: (公章)日期:(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采购编号:JXC*******绩溪县招投标中心: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为 (编号:JXC2013)的询价采购公告,决定参加报价。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该询价采购公告的全部条款,包括修改文件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接受该询价采购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二、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三、报价表(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产地 合计 四、技术参数响应表:序号货物名称询价要求的规格及技术参数供应商响应的规格及技术参数保修期 五、服务要求响应表:六、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地址: 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致: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制造厂家名称)是根据依法正式成立的,主营业地点在 (制造厂家地址)。 公司是我公司正式授权经营我公司(产品名称)的商家,它有权提供绩溪县招投标中心第JXC2013号询价采购所需的由我公司生产或制造的货物。我公司保证与投标人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相关法律责任及义务。供应商名称: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授权人公章:日期: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 (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绩溪县招投标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采购数量产地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价款、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绩溪县政府采购 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包括补充更正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承诺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 (期间)前将合格的货物交付甲方,交货地点: 。货物如需经过安装调试才能使用、且招标文件规定安装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的,乙方应当在 (期间)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保证正常运行。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运行情况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上述标准中的严格标准执行,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货物的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 小时;非工作期间为 小时。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绩溪县招投标中心提交本次采购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履约期满后退还乙方。第十条 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招投标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招投标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附件3:采购需求的具体参数及技术、服务要求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单位数量采购预算(万元)型号及规格佳能镜头个13佳能EF70-200mmF2.8L IS II USM佳能镜头个1佳能24-70mmF/2.8LII USMUV镜个2佳能77mmUV镜 多层镀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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