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埠社区厂房公开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受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红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流亭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竞价的方式,对红埠社区厂房对外公开出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合法公民或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竞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红埠社区厂房公开招租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红埠社区厂房位于赵红路南红埠工业园区,建筑面积约1650㎡,租赁期限:2年。
三、报名须知
(一) 本项目进行整体招租
(二)承租年限:2年。
(三)竞价原则
1、交易底价:21万元/年。
2、本次租赁实行竞租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3、采取现场公开竞价的办法,竞标人现场应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视为弃标。
4、投标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竞价加价基础以最低价作为起拍价,即每次叫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按竞租价高者竟得租赁权。
(四)租金收取及结算方式
租金每年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支付,第二年度租赁费在租赁起始日对应日前一个月内预付。
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五)保证金
1、本项目须交纳投标保证金42000元,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须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向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向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保证金进账凭证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红埠厂房租赁)。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保证金须在2021年6月7日16时00分前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以汇款日期为准,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收款单位账户: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流亭支行
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被确定为成交的投标人,除取消中标资格外,五年内不得参与流亭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5、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被确定为成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其签订合同后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7、保证金退还要求:携带投标人开具的收据(收款人为“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保证金金额)至报名处办理。
(六)租赁条件
本厂房的经营项目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及红埠社区的相关规定,未经红埠社区和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同意,不能随便改变结构和乱搭乱建。
(七)为规范管理,不允许转租,如实际使用户与成交人不一致,则视为自行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八)竞投人(含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姻亲)未结清社区合同款项的,不得作为承租人参与本项目竞投,结清后方可有资格报名参与竞投,望竞投人须知。
(九)竞投者凭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书、承诺书参加竞标活动,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十)出现本公告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招标领导小组现场商定,投标人必须认可。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一)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书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承诺书
(三)开标时法人或被授权人需携带上述资料进行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人(含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姻亲)未结清社区合同款项的,不得作为承租人参与本项目竞投,结清后方可有资格报名参与竞投,望竞投人须知。
五、报名时间、地点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6月4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中心二楼大厅
报名时法人或被授权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表、承诺书所需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填写(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竞拍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30
竞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联系单位、地点及联系方式
集中竞拍机构: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安亭路流亭街道办事处社区中心二楼
采购人: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红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兰军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红埠社区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