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铁招标公告
钼铁招标公告
铜陵公司钼铁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TLCG2013-074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招标标的:钼铁采购。
序号 | 物料名称及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招标数量 |
1 | FeMo55-A钼铁。产品以块状交货,粒度范围为10mm~150mm,10mm以下粒度不得超过该批总重量的5%,150mm以上粒度不得超过该批总重量的5%,允许少量块度在一个方向最大尺寸为180mm。供货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应注明生产厂名称、牌号、化学成分及供货重量。发运时最好用棚车,如用敞车应用蓬布盖好。采用铁桶包装,单桶重量不大于100Kg. | 吨 | 3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经营资质,对投标产品有严格质量保证。
五、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15日上午9:00止,请有意投标单位将以下资格文件盖公章传真至:****-*******,(已是本公司合格供方的不需传真此资料)。
1、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经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4、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签字不需传真此文件)6、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小组在9:00到9:30审核投标单位资质,确定有投标资格单位。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9:30,请投标单位在此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投标方按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单书面报价或在规定时间传真报价、电子邮件报价。电子邮件报价可将报价单扫描或拍照后,发至指定邮箱,我公司招议标小组在开标时统一查看,报价时邮件主题请写明“TLCG2013-074号招标投标报价”。所有报价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已办过的无需再办。),否则无效。报价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上午9:00到9:30,此时间范围外的报价无效。
联系人:高芳
电话:****-*******
传真:****-*******
邮箱:tlcggyc@163.com
开标地点:南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生产采购处会议室
招标单位:南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凤凰山街道701厂区
投标须知
说 明 |
项目名称:钼铁、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 |
招标人名称:南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芳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凤凰山街道701厂区 |
交货期:2013年8月31日前,按需方通知分批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方仓库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经营资质,对投标产品有严格质量保证。 |
投 标 报 价 及 付 款 方 式 |
投标报价为含税17%到库价。 |
投 标 保 证 金 |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账户:南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铜陵701分理处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未中标单位一周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拒签合同的扣除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按合同金额5%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未发生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有违约行为的按质量保证协议承担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现金、转帐支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经财务处确认的招标方欠款抵用证明。开标时请携带底单复印件等有效证明资料。财务处联系人:杨璇,电话:****-******* |
投标有效期:3天 |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9:30整 |
开标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南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生产采购处会议室 |
承 诺 函
南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同意以贵公司欠我公司的应付账冲抵TLCG2013-074号钼铁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单位:
签字:
2013年7月15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今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代表委托人在授权有效期内参加南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的招标议标活动,以委托人的名义全权办理招议标过程中的投标、报价、议价谈判等与招议标相关的事宜及合同签订,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及售后服务等事项。
有效期自2013年07月 0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日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签字):
时间:
投标报价表 | |||||||||
招标编号:TLCG2013-074 | |||||||||
序 号 | 物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投标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 | 投标报价 (55钼基价含税17%包到价 ) | 原生产厂 | 备注 |
1 | 钼铁 FeMo55-A | 符合GB/T 3649-2008,产品以块状交货,粒度范围为10mm~150mm,10mm以下粒度不得超过该批总重量的5%,150mm以上粒度不得超过该批总重量的5%,允许少量块度在一个方向最大尺寸为180mm。供货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应注明生产厂名称、牌号、化学成分及供货重量。发运时最好用棚车,如用敞车应用蓬布盖好。采用铁桶包装,单桶重量不大于100Kg. | 吨 | 3 | 2013年 8月前 按需分批 | 铜 陵 公 司 | 必须填写 | ||
说明: | |||||||||
1、如有意向投标,投标方在收到报价表后请盖章回传确认参加投标。 2、接受传真报价,时间2013年7月15日9:00到9:30.超出此时间段报价不被接受。 | |||||||||
3、如投标方有其他要求,请投标时在供方填写栏下的备注说明。 | |||||||||
招标单位:南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 | 投标方单位(章): | ||||||||
日期:2013年7月15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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