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内科发资字【2021】1号,提升科研仪器设备和耗材的采购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学校在现有采购管理平台增加试剂、耗材网上直采功能。 我校各部门教学科研试剂耗材的采购均可通过网上商城购买。现面向校内外征集试剂耗材物资供应商,诚挚欢迎校内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加入。现将供应商征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剂耗材分类 依据采购需求,管理平台试剂耗材共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物试剂类 (二)材料类 (三)普通化学品类 (四)危险化学品类 二、愿意为包头医学院提供试剂耗材产品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送到包头医学院行政办公楼414室办理相关手续,集中办理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3、加盖公章且有效的商品授权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等)。 4、试剂耗材供应商申请表(见附件1)。 5、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报价清单(见附件2)(需附电子版文件)。 6、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承诺书(见附件3)。 7、有意愿提供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化学品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二种方式加入: (一)各学院(单位)可通过写推荐函的方式推荐供应商加入(附件4)。 (二)具有资质且有供应高校科研(教学)各类试验材料业绩及能力的供应商直接与我校联系加入。 注:各学院(单位)推荐的供应商需提供经学院(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函。 如有问题请联系包头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1 :试剂耗材供应商申请表 附件2 :供应商报价清单 附件3 :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4 :供应商推荐函 包头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