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路排水(和谐路-福田明渠)工程招标公告
和谐路排水(和谐路-福田明渠)工程招标公告
枣阳市和谐路排水(和谐路-福田明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和谐路排水(和谐路-福田明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枣阳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3】第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和谐路至福田明渠之间路段,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总投资约 320万元,计划工期 90天,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
3.2 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拟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且应携带《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附后)和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诚信库备案(网员)证原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8 日至 12 日,每日 9 时至 11 时和 15 时至 17 时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5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枣阳市前进路75号 地址: 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 陈 良 联系人: 武秀双
电话: 139*****423 电话: 159*****937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bcy999@126.com
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企业电子邮箱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姓名
建造师签名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联系人电话
本报名表须附资料(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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