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E3205820330000530001002)
[0]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E3205820330000530001002)
[0]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20330000530 | 项目名称 | 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5820330000530001002 | 标段名称 | 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4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核准张家港弘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张行审许〔2021) 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弘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1.0%,私有资金:49.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塘桥镇三干河西侧,华芳路南侧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总建筑面积182000平方米 2.1.3工程总投资:190000.0万元 2.1.4招标类型:方案+施工图 2.1.5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1.6设计合同估算价:1710.8万元 2.1.7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含配电房、水泵房)、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配式建筑、建筑室内装饰、建筑智能化、幕墙、消防及联动、室外道路、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门卫、围墙、钢结构雨蓬等)、人防(含平战转换预案)、外立面深化、BIM、基坑支护设计及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建筑面积约182000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含人防11000平方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甲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2021年01月-2021年03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申请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申请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1年01月-2021年03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申请人拟派的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 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其他: 3.5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补偿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除中标人以外,对排名第二、第三名的中标候选人补偿1万元人民币(含税)/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附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05月31日8时30分至2021年06月04日17时00分; 7.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zjgfzx.szzyjy.com.cn/TPBidder/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10日9时00分。 8.2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上,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2021年0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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