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考试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在线考试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指导中心)委托,为在线考试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其他资质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接受一切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在线考试委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21-0556)

3、预算编号:无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基于互联网的线上考试和作业服务。考试服务系统提供考试服务,并于考试期间安排专人提供全程技术保障。根据要求完成组卷、考试设置等相关服务。确保按照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有录入、组卷、数据导入、考试服务、数据导出等工作。提供线上考试环境、试题、成绩、考生信息和考试组织计划等系统环境、用户数据等内容的存储和备份服务,并严格按照保密约定妥善保管。每年预计有10万人次考生。

5、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6、交付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360号或采购人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每人次在线考试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2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每人次在线考试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2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11、项目联系人:齐元沂、管健炜

12、电话:*****************8011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文件。

购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符合条件的响应磋商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4)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5)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6)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凡愿参加响应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磋商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6-10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时间:2021-06-10 13: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06-10 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2、开启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3、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届时请供应商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4、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有效签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采购与招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指导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360号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邮编:

200050

邮编:

200433

联系人:

齐元沂

联系人:

管健炜

电话:

(021)********

电话:

(021)*********8011

传真:

(021)********

传真:

(021)********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委托 在线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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