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太平塔岭休闲观光园区及东塔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普兰店太平塔岭休闲观光园区及东塔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普兰店太平塔岭休闲观光园区及东塔路绿化工程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普兰店太平塔岭休闲观光园区及东塔路绿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ZQ2013-2117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包:A包太平塔岭休闲观光园区绿化;B包太平东塔路绿化。(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0年1月至今)有至少三项以上类似绿化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截至报名前3个月(2013年4月至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有效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近三年(2010年1月至今)有至少三项类似绿化工程业绩,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外地企业开标前须办妥入辽、入连手续并取得《通知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7月8日 -2013年7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6:00,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报名(节假日除外)。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进行注册,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项目负责人截至报名前3个月(2013年4月至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有效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回执单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结束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8月5日13:00——13:30(北京时间),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炮台镇鲍鱼岛村普湾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东侧),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5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炮台镇鲍鱼岛村普湾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东侧)。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电话(传真):0411—********

联系人:关云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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