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W08-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招标 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招标,独立标段。通过选择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高新区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概念规划、景观设计、道路交通规划、管网综合规划、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各类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策划与咨询、工程咨询、城市发展咨询等各类规划、研究、设计、咨询任务。
2.2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长东北核心区规划区域内。
2.3计划工期:2013年8月5日—2014年12月31日。
2.4质量标准:需符合现行规范、设计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设计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规划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做过大型区域综合设计经验,近三年(2010~2012)有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规划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并具有8年以上设计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4 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7 月 09 日至 2013 年 07 月 1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二份)
(4)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5)外埠投标人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原件。(复印件二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7 月 30 日13时30 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 22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高新区 邮编: 130012
联系人:祖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
2013年 07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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