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地震
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正在建设中,根据工作安排,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该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
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5686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8300平方米(包括:综合交通枢纽37000平方米,停车楼36500平方米,附属建筑4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含预留地铁站)为48950平方米以及高架桥、室外总体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355781.45万元,其中包含征地拆迁费170604.30万元。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相关规定,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配套交通预留工程(地铁标准,使用年限100年)属于重大建设工程,要求对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具体详见附件: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方案)。
三、控制价:737500.00元(包含税费、交通费等涉及本项目所有费用)。
四、资金来源:政府资金(采购人为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代理和施工代建单位,该项目的费用由业主单位支付。)
五、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出具报告(初稿),经委托单位核实后,在7日历天内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后5日历天内提交报告(报备稿)。
六、项目地点: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工程的陆域,粤海铁路轮渡南港码头北防波堤的北侧
七、供应商必须具备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3.在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或海南省地震局公布的2021年度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目录内;(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具有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和地震工程学等相关专业背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2021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5.提供2016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类似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或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24:00,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ang.yin@coscoshipping.com)。
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采购人通过邮箱免费发送给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9:30。
(二)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9号港航大厦10楼采购管理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9号港航大厦10楼
联系方式:杨工,0898—********,138*****684
日期:2021年5月28日
附件: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 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采购) | ||
报名人(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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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ICP备********号
标签: 竞争性谈判 编制 地震安全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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