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辽宁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号:08
产品名称:临床实验室尿液化学分析质评物
数量:9700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是
采购需求:
参数:①项目:pH、蛋白、胆红素、葡萄糖、酮体、隐血、亚硝酸盐、比重、尿胆原、白细胞
②成分:人工合成尿液
③有效期:至少1年
④性能要求: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⑤共10个批号,要求各批号10个测定项目阴阳性互有交叉,pH在5.0-7.0之间,尿比重在1.005-1.030之间。
特殊要求:①瓶签:“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尿液化学分析质评物 2021-*”(*为01~10),要求瓶签粘贴牢固,不得脱落。
②要求质评物每个独立包装盒内含有当次质评的5个批号质控物,共计5支。在外包装上清晰注明“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1年尿液化学分析质评物 第*次”(*为一或二)。
③包装盒要求完整、牢固、不破损、大小合适。
包号:09
产品名称: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
数量:3450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是
采购需求:
①基本要求:质评物为低温冷冻干燥制备法,活菌量高,能够满足室间质评工作基本要求,无杂菌,生物学性状稳定。混合菌能分离出所包含的两种目的菌或是三种目的菌。
②安全要求:不违反生物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③冻干菌种瓶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瓶塞密封易于打开,在运输过程中不易损坏,标签清楚且粘贴牢固,具有防水性能。
④如要求为ATCC类菌株,要有明确的传代数。做药敏的菌株,药物选择应符合最新CLSI解释标准。
1.外包装坚固耐用,不易破损,内有缓冲物。瓶签:“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瓶签黏贴牢固,不得脱落。*为“01至15”。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包号8:53,350.00;包号9:61,06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1年5月6日发布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截止2021年5月14日 13: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包号8只有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递交响应文件,包号9只有温州市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交响应文件,2021年5月14日发布废标公告。2021年5月17日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截止2021年5月26日 09: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包号8只有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递交响应文件,包号9只有温州市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交响应文件,2021年5月26日发布废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申请变更单一来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第2条所列情况,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辽宁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政府采购,
包号8:临床实验室尿液化学分析质评物,只能由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完成。
包号9: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只能由温州市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号8:临床实验室尿液化学分析质评物
名称: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7号
包号9: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
名称:温州市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罗西大街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5 月31 日 至 2021年 6 月7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辽宁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 系 人:后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
3.招标公司: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
联系电话:1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