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医院外送检验(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医院外送检验(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医院外送检验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朝阳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31日10: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413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7日14:00
开标地点长春理工大学行政办公楼四楼413室
预算金额¥19.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秀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美秀 ****-********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理工大学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美秀 ****-********
项目概况长春理工大学医院外送检验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4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HLGDX-2021-02

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医院外送检验项目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院外送检验,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技术规范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应符合ISO 15189质量认证体系;4、投标人应提供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413室

方式: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ISO 15189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理工大学行政办公楼四楼4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理工大学医院外送检验项目

招 标 公 告(二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长春理工大学医院外送检验项目,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件。

一、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医院外送检验项目

二、项目编号:CCHLGDX-2021-02

三、采购内容:医院外送检验,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技术规范书)》

四、项目预算:19.2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5.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3投标人应符合ISO 15189质量认证体系;

5.4投标人应提供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到长春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413室,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6.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4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6.5投标人须提供ISO 15189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6.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七、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八、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8.1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21 年6月7日13:30 至 14:00。

8.2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 14: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报价地点和会议地点:长春理工大学行政办公楼四楼413室

十、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长春理工大学官网首页(www.cust.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理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张美秀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理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联系方式:张美秀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理工大学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联系方式:张美秀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秀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 医院 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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