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机关潮阳街道光明道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XHZC-2021-007)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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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机关 潮阳街道光明道路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HZC-2021-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潮阳街道光明道路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宝坻区津围路玫瑰湾底商2-6(石桥加油站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C-2021-007
项目名称:潮阳街道光明道路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4508万元
最高限价:74.450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4.450874.4508其他电子工程安装潮阳街道光明道路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保修期限为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6、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 1 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施工程记录;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 1 名 ,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 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9、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出具书面说明 。12、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以上“供应商资格资信要求”内所要求的资料需打印装订在第一阶段文件内 。1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津围路玫瑰湾底商2-6(石桥加油站对面)
方式: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津围路玫瑰湾底商2-6(石桥加油站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津围路玫瑰湾底商2-6(石桥加油站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旭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津围路玫瑰湾底商2-6(石桥加油站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仪
电 话:***-********

天津旭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改造工程 道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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