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屠宰加工2000万只肉鸭改建招标公告

年屠宰加工2000万只肉鸭改建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丰县环境保护局
文件编号: 公开日期:2013-7-9 文章录入:环保局
内容概述:
年屠宰加工2000万只肉鸭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年屠宰加工2000万只肉鸭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徐州佳丰食品有限公司拟在丰县经济开发区徐州佳丰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年屠宰加工2000万只肉鸭改建项目。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徐州佳丰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于2011年停产,目前厂房闲置,欲在现有厂房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年屠宰加工2000万只肉鸭生产线,主要内容为:屠宰加工车间、冷库及附助设施配套(办公、配电房、机房及职工宿舍)工程;加工设备主要包括:悬挂输送机、屠宰流水线、净膛流水线、螺旋预冷机、分割流水线等以及环保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总投资45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68万元,流动资金1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土建工程1889.98万元,设备购置费1019.1万元。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土地,仅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并新增一处污水处理站和三个化粪池,用于处理厂区污废水。
(二)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
1、沿线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有王堂村、邵堂村及范庄村等。评价范围内无珍稀植物和名树古木,未发现珍稀野生动物,项目所在地附近基本为居民区或学校,生态环境较为单一。
2、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1)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2)地表水监测因子部分监测结果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主要表现为有机物污染,主要和部分企业污水尚未被丰县康达污水处理厂接管而直接排入复新河有关,另外沙支河水质超标,主要是农业面源和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废水所致。目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投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的废水将接管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史南河,进入东营子河,并最终进入复新河,将逐步降低排入复新河及丰沛运河的废水污染物量,改善项目所在地周围地表水的水质现状。
(3)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溶解性总固体指标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其他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复新河单元沙庄桥断面达标方案(2010-2015)》,在开展引清工程、尾水导流和资源化利用、控制污染物总量等措施的情况下,丰县水环境质量将会得到改善。
(4)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的要求,不存在超标现象。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针对恶臭气体,采取及时清理恶臭污染源、增强通风、设置排水沟、除臭等措施;针对扬尘,采取洒水、合理安排运输等措施;针对氨气防治,采取集气罩收集,用水吸收等措施处理;针对食堂油烟,采取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施行)》(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2、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蒸汽冷凝水用作绿化及设备冲洗用水,冲洗废水回收后返回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两者预处理达到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史南大沟。
3、声环境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有:屠宰车间内的悬挂输送机、强力松毛机、打毛、脱毛机、螺旋预冷机、风机,制冷与空调系统的压缩机、空调机房和污水处理系统的风机、水泵。制冷与空调系统应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安装过程中采取减振措施;空调和制冷机房内采取吸声措施,并设隔声门窗;为压缩机和风机设隔声罩,罩内做吸声,罩体做减振,并设进、排气消声器,以阻止噪声向外传播。压缩机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其隔声量可达30-40dB(A);加强噪声源周围的绿化。
屠宰车间内的噪声源由于车间隔声,对厂界不会造成影响,上述措施可以减小设备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影响预测表明: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项目对空气、水、声环境的影响,不会造成空气、水及声环境功能下降。
(2)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排放达标,固体废物不外排环境,不会对破坏原有生态环境的功能。
(3)公众参与
评价单位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和网络公示的形式,对附近居民进行了调查,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意见要求。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于项目的建设均持支持的态度,并且对本项目的建设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应控制施工期污染物排放,严禁夜间施工,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并要求环保部门确保施工期间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社会及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不存在制约性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因素,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只要建设单位认真做好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建设可行。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异议或建议时,请在本公示发布起10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与环评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崔军(徐州佳丰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558
联系人:翟先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徐州佳丰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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